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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于“网恋”终于诈骗,莫被网恋迷了眼

发布时间: 2022-01-10

  网络社交工具让人们更加便捷地交流,但其游离于真实社会之外的虚拟世界,也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利用“网恋”实施诈骗的伎俩早已屡见不鲜,但仍然有人频频中招。近日,白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一起网络交友诈骗案件,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罚金1万元,并责令退赔诈骗所得11万余元。

  2019年至2021年7月期间,白河一女子小美(化名)通过手机相亲APP以相亲交友的名义在其中物色单身男性,隐瞒自己已婚事实,编造假姓名与多名男性进行交友“恋爱”,待时机成熟,小美便谎称生病、购物、美容等等理由,对受害人进行诈骗,从而骗取大量钱财,尝到甜头后,小美愈加不可收拾,持续同时向多名受害人实施诈骗。直到2021年7月,小美隐瞒家人去外地在与其中一名“男友”线下见面时,被追赶至现场的自己老公当场拆穿,才致案发。据统计,小美总计诈骗金额约11万余元。案发后,小美的家属主动退赔,上缴全部违法所得,取得了部分被害人谅解。

  检察官提醒网络婚恋诈骗作为诈骗罪的一种表现形式,其本质是诈骗犯罪,构成要件与诈骗罪并无区别,交友婚恋只是载体。被害人防范意识与法律意识的缺失是不法分子利用网络交友、婚恋进行诈骗犯罪屡屡得手的原因之一。此类犯罪分子往往虚构自身条件来吸引异性,并在交往过程中,通过各种手段极力证实其身份的“真实性”以博取被害人好感,在确信被害人已陷入其精心编制的感情圈套后,犯罪分子就开始编造诸如生病等各种理由骗取钱财。当怀疑可能上当受骗时,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注意收集保存涉案证据,主动协助警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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