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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札记】我眼中的公共利益“守护人”

发布时间: 2023-12-01

   我是白河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的一名检察官助理,多年来,见证了检察官办案的艰辛,共享了成功办案的喜悦,经历了白河公益诉讼检察“六护”守护“水色白河”的生动实践,下面我与大家分享几个小故事来诠释公益诉讼检察官们工作中的点点滴滴。

  “三苦”精神引领下,不畏艰险的公共利益“守护人” 

  领导苦抓,干部苦帮,群众苦干的白河“三苦”精神享誉全国。新时代赋予了白河公益诉讼检察人“三苦”精神新的内涵,那就是“勤学苦练真本领、埋头苦干真业绩、用心苦为真担当”。多年来,无论是烈日炎炎,还是数九严寒,坚持常态化深入基层摸排案件线索,足迹踏遍县内山山水水。工作中多次路遇滚石、塌方险情,但阻挡不了公益诉讼守护人的工作热情和执着。记得在一次夏日连续大雨初歇时,我随检察官驱车前往各镇查看排污管道损毁情况,沿着山路驱车前行,由于连续大雨导致山体松弛,不断有碎石落下。只听见车后“轰”的一声巨响,原来是一巨石滚落在车后,我惊魂未定,检察官为了缓解紧张的气氛,调侃说道:“我们不仅要勇毅前行,还要善于避开前进中的险阻。”来到某镇,查看到水毁管道污水涌入河流,散发出刺鼻的气味,检察官丝毫不受环境的影响,径直来到破损的管道旁进行勘察检查,调查取证,对管道损毁导致河流污染情况进行证据固定,随后通过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履职,修复了破损的管道,还潺潺河流清澈。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 

  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公共利益“守护人” 

  保护汉江生态环境,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是白河公益诉讼工作重中之重。在办理汉江沿线违法堆放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破坏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时,由于该案社会影响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且损害程度大,沿河道堆放工程渣土长达1.5千米。时值汛期,这些工程渣土严重危及行洪安全,检察官通过深入调查、查明事实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了检察建议,该机关对相关主体进行了行政处罚,但工程渣土仍然存在,公共利益持续受侵害状态。该案涉及“三项工程”,外界对检察机关的监督存在不同的声音,有人认为检察监督影响工程建设进度,来自不同的声音和压力,是顶着压力办案,还是退却。公益诉讼检察人选择了前者。鉴于公益损害事实依法提起公益诉讼,推动相关机关依法履职。在起诉阶段相关机关组织清除了堆放在汉江沿岸工程渣土近15万立方米,使河道恢复了畅通,有效保护了公共利益。该案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又如办理的一起国有财产保护案中,当事人因与镇政府存在民事纠纷,将国有厂房长期占有,致使国有财产遭受损失。对该案的办理检察机关内部存在不同的观点和认识,一种认为国有财产未予损失,因该厂房未被非法处置,办案检察官据理力争,阐明国有财产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虽然该厂房未被处置,但占有、使用、收益权受到侵害,国有财产仍然受到实际损失。通过阐明法理,据理力争,最终得到了省检察院的支持,通过依法提起公益诉讼,收回了被长期占有的厂房,有效维护了国有财产安全。这两起案件让我感到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不仅要有果敢,更要具有智慧。 

  具有浪漫情怀的公共利益“守护人” 

  通过分享一段检察官办案札记,让大家来感受一下公益诉讼人钢铁面具下充满柔情与浪漫的一面。在办理一起古树保护的案件中,检察官在办案札记中写道:盛夏,太阳初升,公益诉讼办案小组例行外出,履行公共利益守护人”的职责。沿着红石河逆流而上,一路向北,清澈的河水,茂密的山林,清新的空气,如诗如画的景色,激起了检察官的谈兴......走过小桥,来到树下,两棵树硕大的树干上古树名木保护标志牌映入眼帘......现场调查结束后,检察官风趣地说道:我们眼里看到的不仅是美丽的风景,还应看到美丽风景中的缺憾。走,迎着骄阳,一路前行……办案组对检察建议进行回头看树下环境整洁,新修的仿木围栏与古树和谐相伴,郁郁葱葱的古树已成为村民乘荫纳凉的好去处。”在办理一起革命遗址保护案中,面对整改后的情况,检察官在文章中写道:“脏乱的环境已经被美丽的花园所代替,美丽的格桑花与古朴典雅的古建筑相互映衬,相得益彰,这里已成为革命传统教育的场所和生动的课堂。”我反复细品这样优美的文字,深深地被鼓舞着、感动着。 

  让我用一段检察官学习党的二十大心得来结束本文: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既是对公益诉讼检察实践的充分肯定,更是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更高期许和要求。作为公益诉讼“守护人”,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拿出“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努力做实、做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高度的为民情怀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守护好人民美好生活,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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