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一季度,汉阴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2年第一季度,汉阴县人民检察院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1人,同比上升83.3%。不批准逮捕8人,同比上升60%,不捕率42.11%,同比减少3.34个百分点。
2022年第一季度,汉阴县人民检察院共提起公诉17人,同比数据持平。决定不起诉5人(含附条件不起诉后不起诉),不起诉率为22.73%,同比增加22.73个百分点。
(二)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立案、撤案监督。2022年第一季度,汉阴县人民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撤案合计1人,同比数据持平,监督撤案率为100%,同比增加50个百分点。
2.纠正违法。2022年第一季度,汉阴县人民检察院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6件次,同比上升200%。已纠正6件次,纠正率为100%,同比减少50个百分点。
(三)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2年第一季度,办理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件4件,同比下降20%。已纠正3件,纠正率为75%。
办理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执行违法(违规)案件6件,同比上升20%。已纠正6件,纠正率为100%。
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2件,同比上升100%。
办理检察建议(执检)案件2件,同比数据持平。结案提出检察建议3件,得到采纳3件,同比分别上升50%与50%。
(四)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案件比情况
第一季度,汉阴县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审结18件19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0.48%,同比增加8.13个百分点。
提出量刑建议16人,均为确定刑量刑建议,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为100%。采纳确定刑量刑建议16人,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为100%。
第一季度,汉阴县人民检察院案件比为1:1.11。
二、民事检察情况
2022年第一季度,办理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的监督案件1件,同比数据持平。
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件,同比数据持平。
三、行政检察情况
办理检察建议(行政)案件2件,同比数据持平。结案提出检察建议1件,得到采纳1件,同比分别下降50%与50%。
四、公益诉讼检察情况
(一)立案情况。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3件,同比下降27.8%。其中,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3件,同比下降27.8%。
(二)诉前程序情况。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3件,同比下降27.8%。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其他领域9件,占比最高,占69.23%;其次为生态环境领域3件,占23.08%;食品安全领域1件,占7.69%。
五、未成年人检察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
2022年第一季度,汉阴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涉未成年犯罪案件4件4人,同比分别上升100%与100%。经审查,不批准逮捕3人,不捕率为100%。
(二)审查起诉情况
办理涉未成年犯罪案件2件3人,同比分别上升100%与200%。其中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1件1人。
(三)特殊制度执行情况
第一季度,汉阴县人民检察院共 bet36体育在线法治讲座3次,发放法治教育宣传资料120余份,受众120余人。
bet36体育在线社会调查2人次,社会调查适用率为66.67%。
六、控告申诉检察情况
2022年第一季度,汉阴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2件,同比上升100%。
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件,发放救助5人,同比分别上升400%与400%。发放救助金额1.3万元,同比上升333.3%。
七、服务三大攻坚战情况
2022年第一季度,汉阴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共办理生态环境领域案件3件,提出涉及污染防治检察建议3件,同比下降50%。
八、入额院领导办案、列席审委会情况
2022年第一季度,汉阴县人民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各类案件63件。其中,副检察长办理案件35件,占55.56%,检委会专职委员办理案件28件,占44.44%。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32件,占50.79%,民事、行政检察类4件,占6.35%,公益诉讼检察类27件,占42.86%。
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