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办公(OA)系统服务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AKSH2024-ZXJ-058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
二、采购人名称: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9号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18829288943
三、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康尚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高新区高新观澜8幢2单元801室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13991519725
四、采购内容和要求: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办公(OA)系统服务器采购项目,简要技术要求、用途:自用,技术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五、预算金额:155000.00元
六、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非法人投标供应商参照执行)。
3、投标人必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放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
4、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缓缴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7、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上述资质为必备资质,欠缺其中任何一项按无效文件处理。参加招标会议时须提供上述资质文件单独递交进行审查,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文件(正、副本)中应附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的上述资质文件的复印件。投标人须保证资质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因资质产生的一切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法律责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询价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安康市高新区高新观澜8幢2单元801室
3.询价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备注:请潜在供应商在文件发售时间以内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递交至安康尚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确认,否则报名无效,确认完毕后,代理机构将通过邮箱发送采购文件,请注意查收。
九、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询价会议地点
1.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9日16:00时止
2.询价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检察院三楼会议室
3.询价会议时间:2024年6月19日16:00时
4.询价会议地点: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检察院三楼会议室
十、其他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安康尚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帐 号:61050166371100000492
安康尚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 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