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自清、第五检察部主任郑飞一行到宁陕县院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督导“三有”争创、平安建设等重点工作。
宣讲活动中,孙自清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和个人学习体会,从大会报告的主要内容、目标任务、重要意义以及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方面,系统宣讲了会议精神。郑飞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党和国家对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赋予的新期望、新任务,对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宣讲。宁陕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向阳,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曾朝辉,第一检察部主任汪诗尧分别交流分享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心得体会。
在随后召开的重点工作汇报会上,曹向阳围绕上级院今年以来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用翔实的数据汇报了该院一至三季度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孙自清对宁陕县院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予以充分肯定,并对存在的问题、改进方向等进行了点评指导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他强调,宁陕县院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立足检察工作实际,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做到深学细悟,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实际行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依法能动履职,全力完成好各项检察工作任务,奋力推进宁陕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