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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19-09-23

 平利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部门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人民检察院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一)负责受理控告、申诉案件,处理来信、来访事务

(二)负责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决定起诉不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施法律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起抗诉和支出抗诉

(三)负责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督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服刑人员的又犯罪案件和劳教人员的犯罪案件审查批捕、提起公诉等工作

(四)负责对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施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依法提出抗诉工作;

负责其它应当由平利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机构设置4部1室。分别为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诉讼监督部检察综合业务部、办公室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平利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六届四次、五次全会、全市检察长会议以及省院杨春雷检察长来平调研讲话精神,以打造“小院大作为平利模式”为目标,狠抓“五个一把手”工作,突出“六个强检”要求,为全县决胜脱贫攻坚、同步迈进小康,建设中国最美乡村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一是聚焦主责主业,全力维护社会和谐和公平正义。 bet36体育在线新修改《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学习,认真履行宪法法律监督职责,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和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

二是扎实 bet36体育在线扫黑除恶,服务大局有为有位。履行惩治扶贫领域犯罪工作专班责任,出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县脱贫攻坚工作13条意见》,深入 bet36体育在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快捕快诉绿色通道,组建主办检察官办案组,抽调专人组成专班。

三是做强公益诉讼,守护美丽乡村绿水青山。办理4件公益诉讼,成功提起 bet36体育在线首例国有财产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法院当庭宣判,责令两责任单位积极追缴被骗取的项目补助资金243万元,公益诉讼实现全市六个率先

四是深化平安建设,全面助推公众安全感提升。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不捕23人,不诉31高标准推进全市首家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

五是扎实推进司法改革,不断激发检察工作新活力。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完成反贪、反渎、预防职能及人员转隶工作,成立职务犯罪检察办公室,联合县纪委、监察委出台全市首个《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的意见》。

六是组建支部联盟,助力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整合帮扶单位、贫困村和驻村临时党支部,组建支部联盟。通过支部建在村上、党小组划到片上、党员连在户上, bet36体育在线主题党日共过、脱贫攻坚任务共抓、产业发展难题共商,实现支部联建、联盟联心。

七是 bet36体育在线“六城联创”,推动美丽乡村提档升级。聚焦新一轮城市创建工作目标,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 bet36体育在线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志愿服务、扎实推进“新民风建设”

八是深化七大行动,着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深化政治强检行动素质强检行动、典型励检行动、从严治检行动、公信强检行动、科技强检行动、宣传强检行动等。

三、部门算单位构成

平利县人民检察院为一级预算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无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经费管理方式采取财政集中支付,非独立核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2人(含转隶编制10人),均为行政编制,其中行政人员37人(含转隶人员7人)。单位管理的离休干部1人,退休人员13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县检察院2018年年初结转和结余为134.1万元,收入合计1214.57万元,比2017年(1208.95万元)增加5.62万元,增幅为0.46%,增加原因为人员调资增资。

2018年平利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支出合计874.83万元,比2017年(1592.97万元)减少718.14万元,减少45.08%,减少原因为2018年度收入多为必要经费,无可购大型设备资金,政府采购较上年明显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为473.84万元。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可采用图表进行辅助说

2018年度平利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收入为961.03万元,其他收入253.54万元元,收入合计为1214.57万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可采用图表进行辅助说

2018年度平利县检察院基本支出为788.04万元,项目支出为86.78万元,该年度支出合计为874.83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2018年平利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4.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961.03万元,比2017年(1208.95万元)减少247.92万元,减少20.51%,减少原因为项目经费减少。

财政拨款支出772.74万元,比2017年(1555.98万元)减少783.24万元,减少50.34%,减少原因为2018年度人员转隶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部门项目支出费用减少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县检察院2018年公共安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2.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685.96万元,含人员经费支出636.5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9.43万元;项目支出为86.78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970.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36.53万元,比2017年(687.09万元)减少50.56万元,减少7.36%,减少原因为目标责任考核奖等从其他收入中支出,未从财政拨款收入中支出。人员经费支出分为两部分,一是工资福利支出626.93万元,二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为49.43万元,均为商品和服务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算拨款收支。

(三)2018“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平利县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支出17.79万元,同比比上年(18.76万元)减少0.97万元,减少5.17%,年初预算为10万元,超预算7.79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中包含中省政法转移办案费支出数,年初预算只是公用经费中的预算情况。一是县检察院有公务用车6辆,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累计支出额为15.78万元,累计支出额同比比上年度(17.44万元)减少1.66万元,减少9.52%,原因是县检察院该年度反贪部门转隶,业务部门办案数量减少,车辆使用频率降低,公务用车费用减少,相应的车辆修理费、燃油费等减少;二是公务接待费累计支出额为2.01万元,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306,外事接待0批次,经费总额累计支出额同比比上年度增加0.69万元,增幅为52.27%,原因是其他单位参观学习院检察文化建设、党建、业务交流学习等,使接待费有所增加。

(1) 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超年初预算0元,与2017年相同,无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与2017年相同,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县检察院有公务用车6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78万元,超年初预算(8万元7.78万元,主要是因为支出中包含中省政法转移办案费,年初预算只是公用经费中的预算情况;该年度累计支出额同比比上年度减少1.66万元,减少9.52%,原因是县检察院该年度反贪部门转隶,业务部门办案数量减少,车辆使用频率降低,公务用车费用减少,相应的车辆修理费、燃油费等减少。

(3) 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48批次,306人次,支出2.01万元,与年初预算(2万元)基本持平;累计支出额同比比上年度增加0.69万元,增幅为52.27%,原因是其他单位参观学习院检察文化建设、党建、业务交流学习等,使接待费有所增加。

2.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8年培训费支出5.22万元,比2017年(4.52万元)增加0.7万元,增幅为15.49%,增加原因为外出培训次数增加。

3.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8年会议费支出0万元,比2017年(1.25万元)减少1.25万元,主要是因为县检察院2018年度未召开大型会议。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61.03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发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43万元,同比减少233.61万元,减少原因一方面是2018年将政府购买服务等列入项目,另一方面是机关运行支出从其它收入中列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6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保留的公用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6.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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