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石泉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人民满意基层政法单位和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的通知》要求,按照评选条件,我院决定,拟推荐第二检察部为石泉县人民满意基层政法单位、拟推荐监所检察科科长吕松、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蒋林、检察官助理吴丹丹、检察官助理赵霖、政治部干部陈锴5名同志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现予以公示。
人民满意基层政法单位
第二检察部:通过聚焦应急救援、保护英烈纪念设施、聚焦县域内旅游景点、监督规范车辆营运市场等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2020年疫情期间全力投入防控工作,积极稳妥处置特殊时期民事监督案件,防范重大风险,同时加强生效裁判监督和民事执行监督,加强办案规范化建设,增设检察宣告室,加强相关业务干警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挖掘虚假诉讼案件线索,实现年度相关领域案件的零突破。对法院民事诉讼及审判裁定活动进行积极监督,主动到石泉县人民法院调阅民事审判裁定案卷,重点对涉及民间借贷利率标准的法院裁定案件进行监督,发现案件线索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对涉及虚假诉讼、法院应当立案不立案及法院在办理民事执行案件过程中存在执行不到位、不彻底等问题进行监督,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吕 松:男,33岁,中共党员,现任石泉县人民检察院监所监察科科长。在民事行政检察部担任副部长期间,办理公益诉讼诉前案件70余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督促相关行政单位恢复被毁林地27.395亩、被占用耕地11.05亩,清除随意倾倒的建筑垃圾40余立方米,督促收回国有资产800余万元。同时,创建了公益诉讼“1244”工作法,并撰写了《以“1244”工作法强化汉江生态环境保护》调研文章,在人民检察陕西版2019年第四期发表;由他参与创建的“1235”机制被法治日报、最高人民检察院相继报道;代表县检察院与县人大常委会共同制定《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联动机制暂行办法》正式确立了公益诉讼检察联络员制度;与县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制定《石泉县“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后,又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司法衔接协同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办法》、《石泉县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携手深入 bet36体育在线汉江生态环境治理。为实现山青、水绿、天蓝、地净、人和的“五彩检察”奠定了坚实基础。办案之余,多次在综治、电力、教育等各个领域 bet36体育在线职务犯罪预防讲座。因工作成绩突出多次被石泉县委评为“五好”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2015年至2016年连续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6年被评为石泉县十佳卫士,2017年被安康市人民检察院评为铁拳行动先进个人。
蒋 林:男,47岁,中共党员,现任石泉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工作中,蒋林同志处处身先士卒,既当接待员,又当书记员、案件承办人。始终坚持公正执法的理念,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永恒的价值追求。常思为民之举,常办为民之事,把“公平正义”“执法为民”的理念贯穿于执法的每一个环节。对来访群众热情接待,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认真依法解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件逐事调查,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有效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吴丹丹:女,34岁,中共党员,现任石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从事刑事检察工作7年来,该同志始终坚守在刑事办案一线,历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检察官助理等职务。该同志独立承办故意杀人、过失致人死亡、故意伤害、诈骗、盗窃、贪污等各类的批捕、起诉案件,共计120余件,协助员额检察官办理各类批捕、起诉案件150余件。2020年,协助员额检察官办理了石泉县某商场黄金首饰被盗案,该案为石泉县历年来盗窃数额最大、社会影响最大的案件,案情复杂,案卷材料繁多,取证困难,该同志协助员额检察官认真审查案卷材料,制定详实的补查提纲,多次与办案民警沟通,引导侦查,为该案定罪量刑提供了准确公正的依据,最大限度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2020年,该同志协助办理的古某某电信网络诈骗案,诈骗数额达20余万元,涉及21名被害人。该同志积极参与“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办理多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认真总结办理经验撰写讲稿,到石泉县多所中小学 bet36体育在线法治专题讲座,受益师生达到1000余名。
赵 霖:女,31岁,中共党员,现任石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2014年8月考入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后,先后在政治部、案件管理办公室、第一检察部工作,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全心全意服务于检察工作,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热情。在政工科工作期间,建立干警个人资料“一人一档”、参与本院司法体制改革等,从不熟悉到熟悉,从条理不清到井井有条;在案件管理办公室,“一人多责”,严把案件流转关口,规范受理、移送案件,坚持数据传递审核每日巡查制度,发现案卡填录不准确、不规范情形及时联系案件承办检察官进行修正和完善,保证统计报表均符合审核关系,积极探索案件管理工作中的新方法、新模式,切实提高服务业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在第一检察部,协助员额检察官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批捕、起诉等工作,协办恶势力犯罪案件,多起暴力犯罪案件等重大案件。同时,积极撰写宣传稿件,20余篇稿件在法制日报、西部法制报、陕西检察等媒体发表,2篇稿件分别被省、市检察院评选为优秀新媒体作品。
陈 锴:女,24岁,石泉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2020年通过陕西省公务员招录考试进入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2021年3月,抽调至石泉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bet36体育在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该同志“身兼数职”,坚持“五加二”“白加黑”加班加点学习业务知识,熟悉政策文件,在实践中学习,在工作中提高,把每项工作当做对自己素质和能力的检验和挑战,业务能力的得到了迅速提升,成为了办公室骨干力量。该同志在紧张高压的工作中始终保持着对工作的热情,任劳任怨、勤勤恳恳,负责的文件管理和舆论宣传工作从未出现任何差错,为中省市督导检查圆满收官做出了重要贡献。
公示期为: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6月27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石泉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15-6313798
石泉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