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至3月,旬阳县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追赶超越为检察工作总纲,以“三有两进”争创活动为具体抓手,持之以恒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至3月,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23人,同比(和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5.81%,批捕率88.5%;不捕3人,同比下降25%,不捕率11.5%。
共决定起诉44人,同比上升131.58%,审结起诉率89.8%;决定不起诉5人,同比上升;审结不起诉率10.2%;附条件不起诉1人,同比上升。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46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3.88%,同比下降6.12%。
(二)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