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镇坪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之以恒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现将2021年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1年,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1人,同比(和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8.89%;不批准逮捕5人,同比下降44.44%,不捕率为31.25%,同比减少2.08个百分点。
共决定起诉56人,同比下降17.65%;决定不起诉17人,同比上升183.33%,不起诉率为23.29%,同比增加15.18个百分点。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55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88.71%,同比减少0.48个百分点;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50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33人,占提出总数的66%,同比增加7.82个百分点;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44人,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88%,同比减少1.09个百分点。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2021年,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同比上升100%,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2件,占监督数的100%,同比持平。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撤案1件,占监督数的100%,同比增加100个百分点。
2.纠正漏捕。2021年,审查逮捕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1人,同比持平。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1年,针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6件,已纠正6件,同比分别上升20%,监督采纳率为100%,同比持平。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1年,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矫治不当提出纠正11件,同期已纠正11件,纠正率为100%,同比分别持平。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2件,同比上升(去年同期0件),同期已纠正2件,纠正率100%。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件,同比上升300%。法院同期采纳3件,占同期提出数的75%,同比增加75个百分点。
(二)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件,同比上升(去年同期0件),法院同期采纳1件,占同期提出数的100%。
三、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件,同比下降50%。法院同期采纳3件,占提出数的150%,同比增加100个百分点。
四、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立案情况。2021年,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5件,同比下降13.46%。45件均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从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领域立案27件,占比最高,为60%,同比增加8.08个百分点;资源保护领域7件,占15.56%,同比减少19.06个百分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件,其他领域10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1年,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45件,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45件,同比分别下降13.46%。
(三)办案效果。2021年,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共挽回、督促修复、清理林地、耕地29.87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11处,督促关停和整治各类企业6家。
五、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1年,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人,同比上升(去年同期0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2人,不起诉率100%。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1人,同比上升(去年同期0人)。
六、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5件,同比下降73.68%,其中首次控告案件2件,同比持平,首次申诉案件3件,同比下降6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