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邹永丽从检4年以来一直坚守在窗口部门,以满腔的工作热情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取得了优异的工作业绩,2024年3月7日获得“紫阳县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信念坚定,努力提升自我。心有所信、方能行远。自2019年进入紫阳县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工作以来,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分管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下,她努力克服各方面困难,主动学习,深研检察业务,不断打磨业务能力,迅速从“门外汉”成为业务骨干。
爱岗敬业,积极创新履职。第三检察部虽然人少任务重,但是是一个热爱检察事业、团结一致、勇于创新的集体,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她和同事们不断开拓创新,取得了一系列优异成绩。4年间她参与建立创新工作机制7个,撰写经验材料9篇,获得省检察院刊发与推广,1个典型案例入选《陕西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典型案例》,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陕西省妇女联合会以正式文件转发。2021年度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宣传先进工作者。
热心服务,情系人民群众。控申部门 “窗口”虽小,责任重大,在接待、处理群众来电来访来信过程中,她严格依法依规,始终坚持“热心接待、耐心聆听、细心答疑、诚心服务”的工作方法,以保稳定、促和谐为宗旨,用心用情纾解群众疑虑。针对紫阳农村地区涉案困难儿童群体,分管领导带领她积极与“丽姐?助学”公益基金组织建立长效协作机制,合力解决困难儿童上学难的问题。4年以来共参与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45件,累计发放救助金60万元,实实在在为群众解决了实际困难,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关怀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