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人民福祉、关系民族未来的大计,而爱护林木更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但在当下非法砍伐林木、侵占林地的例子却时有发生……
2024年5月,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在“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上收到了志愿者提供的一条线索,反映某乡镇某某村民擅自在承包林地上开垦林地,不仅破坏了森林资源,侵害了国家和社会的共同利益,并且开采出来的大量石渣堆放在道路上,影响了周围村民的正常出行和道路交通安全。
在收到志愿者提交的线索后,检察官高度重视,立即前往该地进行走访调查,经询问当地村支部书记,明确该村民在未到林业主管部门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自家承包林地上修建生产用房,造成200平米左右林地遭受破坏,并且开挖基地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石渣滚落在村级道路上,存在道路安全隐患,威胁到行人生命和财产安全,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在查明相关事实后,紫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相关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职尽责。该行政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将道路的石渣清理干净,将损毁林地进行植树复绿,表示下一步将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能职责,保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到侵害。
“真没想到,自己在‘益心为公’平台上传的几张照片,能够引起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及时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措施,落实好职能职责,反映的问题很快得到了解决。”收到检察院案件反馈后,“益心为公”志愿者激动地说道。
下一步,紫阳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继续围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积极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以“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为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