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和规范检察机关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管理工作,落实检察机关一体化履职工作要求,近日,陈仓区人民检察院聚焦“四大检察”中的短板弱项,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研究出台了《“一案十查”式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各业务部门协调联动,一体推进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助推各项检察工作融合发展。
该《实施办法》依据《人民检察院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 bet36体育在线法律监督线索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制定,对内部法律监督线索的内涵以及移交主体、内容、程序、线索评价等注意事项进行进一步梳理规范,并规定各业务部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采取“一案十查”的方式对是否有内部法律监督线索进行全面审查。
根据该办法,检察官对所办案件是否有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的线索;是否有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司法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实施犯罪的线索;是否有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的线索;是否有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的或者刑事立案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移送而未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线索;是否有移送纪委监察委查办案件的线索;是否有涉企、涉知识产权犯罪的线索;是否有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线索;是否有司法救助的线索;是否有可以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治理检察建议的线索;是否有其他应当移送的线索等10种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并填写《“一案十查”审查表》,经部门负责人、综合业务部审批后,及时移送相应部门办理。
《实施办法》出台后,全院各部门将在“一案十查”全面审查的基础上,加强各条线、各部门、各领域协作联动,打破业务部门各自为战的困局,形成办案合力,切实提升法律监督效能。
文字:张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