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中,检察干警与学校教师座谈,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和强制报告落实情况。检察官从强制报告制度的出台背景、具体含义、主要内容三个方面,详细阐述了该制度对于破解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预防难”“发现难”“取证难”等难题的重要意义,并结合办理的真实案例,具体解读“强制报告义务主体”“必须报告的九类情形”以及“报告后如何处理”“不报告有何后果”等方面内容,提醒教育工作者准确理解并吃透强制报告的各项制度规定,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力度。
检察官提出预防校园欺凌等针对性建议,并为学校赠送强制报告宣传资料,提高强制报告制度知晓度。
来源:西部法制传媒网
文字:杜永清
编辑:付 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