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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卷有益】生活中什么叫无因管理

发布时间: 2022-11-23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法条链接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一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检察官提醒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管理人享有请求支付因管理支出的必要费用的权力,可以请求偿还因管理负担的必要费用,还应适当补偿管理人因管理遭受的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害。 

    

  注意,根据《民法典》规定,管理人并无报酬请求权也没有劳务费用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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