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本身并不特别,是精神赋予了其价值。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我们要保持应有的执法力度和司法温度,将每一件案件办好、办扎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让他们的生命充满希望。”身为福建省屏南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四级检察官,陆少红用7年的时间从青涩的“初生牛犊”成长为刑检业务的“铿锵玫瑰”。作为一名未检干警,她始终将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作为工作原则,践行着她对检察工作的热爱和执着。
面对一脸焦急、前来咨询的家长,每一次,陆少红都放下手中的活,认真倾听、耐心解答。
不久前,一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爷爷连续3次找陆少红倾诉,陆少红都耐心接待了他。
“我老人家很啰唆,谢谢你愿意听我讲完。我只是怕他判了很多年,出来就可能见不到我了。”老人的这句话,让陆少红深受触动。
对于那些犯了罪,但人生还充满希望的孩子,陆少红始终坚持不能“一诉了之”,也不能轻易“一放了之”,希望通过感化教育帮助他们走上正道、回归社会。
余某是一名大学生,高考结束后,他与同案人多次盗窃,共盗得200元现金。在协助审查这起案件时,陆少红提出,余某的行为虽然构成了盗窃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坦白、积极给予被害人经济补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秉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陆少红建议作不起诉处理,让余某能顺利完成学业。最终,屏南县检察院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姐姐,谢谢你。我以后再也不做违法的事情了,一定会好好完成学业,努力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在宣读不起诉决定后,余某和母亲紧紧握着陆少红的手,感谢检察院给了余某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总是笑盈盈的陆少红,面对每一个案件、每一次提审却是一丝不苟。她先后在办公室、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部门学习、锻炼,努力汲取前辈、同事的办案经验,积极探索适合自己的方式方法,一步一个脚印在检察道路上前行。
细数奋斗在屏南检察一线的7年,陆少红先后办理各类案件400余件、500余人,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先后获得宁德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表彰嘉奖、福建省青年文明号优秀号长、宁德市十佳公诉人、宁德市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等称号。
办案之余,陆少红还结合工作,撰写了《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的刑民交叉问题研究》《浅析未成年人再犯罪的原因分析及对策》等调研文章10余篇,总结的工作经验得到认可和推广。
工作之余,陆少红还经常带着自己的孩子以实际行动奉献爱心,积极参与慈善捐助、无偿献血、扶贫济困、社区服务等各类公益志愿服务活动。
在兼任院团支部书记期间,陆少红组织策划并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共计50余场,进社区、进农村进行普法宣传40余次,发放宣传册2500余册,提供法律咨询70余人次,第一检察部连续三届获评省级青年文明号荣誉,得到了群众的好评和信任,彰显了青年检察干警的蓬勃力量。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