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保护,法治先行。2022年10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黄河保护法是一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法律,以法之名保佑母亲河安澜,作为我国第二部流域法律,这是继第一部流域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后,我国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的又一标志性立法成果。让我们一起看看黄河保护法有哪些亮点:
政治站位高
党的领导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黄河保护法第三条明确规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法律形式将坚持党的领导确认为根本原则,确保了黄河流域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迈进。
章数多、范围广
该法共计11章、122条、2.1万多字。涉及9省72市439个县级行政区,管理面积更是达到132万平方公里。
界定管理责任
法律明确各方责任,为黄河保护治理的国家统筹和地方之间的协调提供了保障。有84条规定了国家部委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关责任和对政府的监督,确保事务与部门对应、监督与部门对应、责任与部门对应。
突出流域管理
有11处“统一”的条文要求,如水量统一分配调度、防洪防凌统一调度、水沙统一调度。首次以法律形式规定黄河水利委员会及其所属管理机构依法行使流域水行政监督管理的职责,突出体现了重点事项流域机构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治理、统一调度。
严格管理红线
13条法律责任,涉及管理机关、岸线管控、水土保持、禁渔、生态调度、违法取用水、调水调沙指令执行及河湖四乱,体现了法律责任更大更严、违法处罚更重更硬,加大政府责任、加重企业责任,严格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行政处分规定。
“一条河流一部法律”是近代水事立法的重要经验。黄河保护法是我国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最新成果,在中国流域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也为世界各国流域立法提供了中国方案、作出了中国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