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高度重视电子卷宗管理,坚持高效、完整、准确的原则。近年来,电子卷宗制作、随案上传率100%。同时,注重发挥电子卷宗服务司法办案作用,规范电子卷宗使用,为律师阅卷、检察办案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专人负责,落实到位
该院案件管理部门受理案件时,坚持对纸质卷宗和电子卷宗进行同步严格审核,公安机关制作电子卷宗并随案移送,使审核工作在受理案件之初即可 bet36体育在线,即“案件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同步审核纸质、电子卷宗,审核无误后分案”。在案件受理后,设置专人严格按照电子卷宗制作及使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制作电子卷宗,确保案件承办人、律师和案件当事人能够及时查阅电子卷宗。
加强协调,提高质量
同时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对内,加强与业务部门沟通,明晰其对电子卷宗的具体要求;对外,强化与公安机关交流,就公安机关移送案件时卷宗扫描件的质量等主要问题达成一致,保证了在接收案件时就为下一步电子卷宗制作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提升服务,保障律师
电子卷宗系统上线以来,律师通过电话、网络、微信预约阅卷,案管办审查律师“三证”后,刻录电子卷宗光盘,告别律师原来通过拍照、复印卷宗行使阅卷权,使律师阅卷像领“快餐”一样方便、简洁,有效实现了低碳、环保、节能的办公方式,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近年来,共为律师提供电子阅卷91件。
眉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电子卷宗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电子卷宗的作用,推动检察业务工作规范、高效运行。缩短了部门卷宗流转时间,保证了电子卷宗制作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方便各职能部门人员互联互通,有效减轻了办案人员阅卷、证据摘录的负担,保障了工作效率,使卷宗自身价值得到体现,为办案检察官提供了更加高效的实质性帮助,同时也为律师提供了更加规范、便捷的阅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