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岐山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院党组安排,及时行动、主动作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最严举措、最大努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对督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生产口罩、酒精等防疫用品企业和销售点进行检查,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二是对县城及蔡家坡地区超市、药店等场所进行疫情防控措施检查。经查发现,个别门店进出人员密集,未能遵守“一米线”,且工作人员未测量体温,疫情防控措施不力。干警随即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建议该局履行职责,狠抓防控措施,保障人民群众安全。
三是对复工企业防疫防控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出入登记消毒措施、员工住宿就餐分离、设立人员登记台账等进行了检查,同时建议企业严格人员出入和聚集,员工出现不良反应及时报送情况等。
四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向全县发出《岐山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期间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奖励的公告》,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关于野生动物保护、市场稳定、医疗器械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疫情防控工作增加安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