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
完善公益司法保护的中国方案
为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
作出新的检察贡献
——最高检党组会研究讨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要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特别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样的特别强调,让公益诉讼再次走进人们的视野。提到公益诉讼,能联想到的更多是具象化的案件——或许是万峰湖专案: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三地党委和政府大力支持,协同治理、联手防控,再现一湖碧水,昔日网箱满湖、水质恶化的万峰湖,如今风光旖旎山清水秀;或许是以法之名捍卫英烈荣光的案件:某网络博主恶意诋毁志愿军英烈、某旅游博主恣意侮辱卫国戍边烈士,海南、新疆检察机关分别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提起公诉,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以法治维护英烈权益、捍卫英烈荣光……
时光荏苒,一系列典型案件,见证着中国特色公益诉讼检察制度的发展轨迹: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就此专门作了说明,突出强调“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利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也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9个月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