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和合南北、泽被天下,是我国的中央水塔,是中华民族的祖脉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对确保中华民族长盛不衰、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岐山县域秦岭山区为秦岭北麓浅山地带,海拔550-2160米,面积102.774平方千米,占全县总面积12%。近年来,岐山县人民检察院心怀“国之大者”,持续擦亮“秦岭生态检察卫士”公益诉讼品牌,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筑牢司法屏障。
聚焦公益核心
深入打好秦岭保护攻坚战
岐山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依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安全,维护秦岭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功能。坚决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探索形成“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警示性预防教育”“四位一体”的生态检察方式,努力实现“办理一案、修复一片”的效果。
近年来,岐山县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助力生态美为抓手,从人民群众最关切问题入手,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河道管理、森林资源、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为监督重点,检察干警深入县域涉秦岭村组20余次,进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线索摸排,对发现的乱倾倒垃圾、焚烧秸秆污染秦岭生态环境案件以检察建议形式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全力保障秦岭生态环境安全。
岐山县人民检察院积极 bet36体育在线“秦岭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行动,组织干警对辖区古树进行排查,发现4株古树(涉及秦岭北麓2株)存在古树树干空洞、生长衰弱病有异物缠绕和病虫害等问题,查明事实,收集证据后,及时向林业主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职尽责。收到检察建议后,林业主管部门采取“一树一策”的方式进行保护性修复,与相关责任人签订《古树及后备资源保护承诺书》,全面 bet36体育在线古树日常养护工作。
依法能动履职
不断健全常态化保护机制
为凝聚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合力,岐山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相关工作,邀请人大视察调研生态环境和公益诉讼工作,并印发《关于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的通知,同时积极与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沟通联系,建立了“检察长+林长”“检察长+河长”等常态化协作机制,聘任行政机关13名专业人员为特邀检察官助理,成立了公益诉讼志愿者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中队,为准确办理秦岭生态环境案件提供指导。
牢固树立涉秦岭生态环境案件办理“全院一盘棋”理念,成立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生态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在办理涉及破坏秦岭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中,既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坚决打击盗伐滥伐林木、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生态资源刑事犯罪,也追究其损害公益的民事责任,以赔偿损失、替代性修复、劳务代偿等方式修复生态。
通过对办理的秦岭北麓石头河沿岸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盗伐林木刑事犯罪案件,及时跟进,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全面推进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域岸线生态管护、水生态修复等任务落实。办理的王某某盗伐林木案,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程序,督促其对石头河水域岸线破坏的10余亩林木进行了栽植复绿,助力生态环境修复落地生根。
多方联动聚成合力
共同守护秦岭青绿
为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秦岭生态保护,岐山县人民检察院线上线下齐发力,结合世界环境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日等节点,积极宣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时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平台,讲好公益诉讼检察故事,以能动履职促人人争当“秦岭卫士”。并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紧扣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成立5个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中队, bet36体育在线“清洁秦岭”公益环保捡拾垃圾等志愿服务活动20余期,以“检察蓝”化身“志愿红”,同心共护“生态绿”,带动辐射广大居民加入秦岭保护,让秦岭保护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愿望和自觉行动,营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浓厚氛围,不断增强群众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让秦岭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守护秦岭,贵在行动,重在坚持。岐山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着力为服务保障岐山“一城两区”建设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