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渠道,充分依靠社会公共力量,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推动我县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岐山县人民检察院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公益诉讼志愿者。
招募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热衷公益事业,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3、年满18周岁,具备为检察机关提供公益诉讼志愿服务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
4、愿意接受检察机关安排的志愿服务工作。
公益诉讼志愿者权利
1、参加公益诉讼志愿服务队伍组织的活动;
2、接受公益诉讼志愿服务相关培训;
3、参与公益诉讼志愿服务队伍的管理,对其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
4、获得从事公益诉讼志愿服务工作所需的物质和安全保障;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享有的权利。
公益诉讼志愿者义务
1、服从公益诉讼志愿服务队伍的管理;
2、参加公益诉讼志愿服务队伍组织的教育与培训;
3、参与公益诉讼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对检察公益诉讼的知晓率、关注度;
4、关注和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及时报告检察机关;
5、受检察机关委托,对行政机关落实诉前检察建议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反馈检察机关;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履行的义务。
现场报名:携带身份证和1寸照片到岐山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申请登记,并通过审核。(地址:岐山县蔡家坡镇渭北西路,联系电话:0917-8589770)
激励与保障
1、对公益诉讼志愿服务成绩突出的志愿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2、为公益诉讼志愿者统一制发志愿者证、工作手册等物品。对公益诉讼志愿者在志愿服务中产生的伙食费、交通费等必要开支提供经费保障。
岐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