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快到了,短袖、短裤、裙子、吊带该上身了,你是否还在寻找一种减肥方式来让自己拥有一个完美身材。
俗话说管住嘴、迈开腿,控制饮食、健身是大家首选的减肥方式,只要坚持都会让你成功。当然也有很多人没时间动、懒得动,这时减肥药就走入了他们的生活,主打不用控制饮食和运动就能瘦,只要是受减肥长期困扰的人士,大多都会蠢蠢欲动,并且尝试。
如今市面上就有一款减肥药广受欢迎,主打“吃了就瘦不用运动”,上到卖家,下到买家及其亲属均会来上几盒,并且真的掉秤了,小编听到这里也想来上几盒试试,但是你别急,让我们看个案例了解一下其中奥秘。
案例分享
2019年9月以来,刘某某为非法获利,明知自己无经营保健食品的资质和条件,仍通过微信联系上家刘某甲多次购买非正规厂家生产的减肥产品“某某溶脂豆”,通过微信朋友圈批发、零售给袁某某、杨某某等下级代理。2022年下半年,为增加利润,刘某某从刘某甲处购买散装“溶脂豆”在家自己包装后出售。2023年6月,公安机关在刘某某家中现场查获该减肥药及大量包装材料、说明书。经对查获的上述减肥产品进行鉴定,从中均检出西布曲明成分,该减肥药被认定为有毒、有害食品。
敲黑板了!
西布曲明是什么?
西布曲明是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食欲的药物,会增加严重心脑血管风险。自2010年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12年3月16日发布的《关于发布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的通知》(食药监办保化[2012]33号)将西布曲明列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经过事实证明服用减肥药风险很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消费者殊不知这款产品不仅为三无产品,且里面含有西布曲明成分,它的“有效果”会对身体造成严重危害,一不小心还会致命,所以减肥莫花冤枉钱,管住嘴、迈开腿才是正道理。
目前,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对刘某某等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依法向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刘某某等人的行为严重危害食品安全,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除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外,还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侵权责任,该院同时对刘某某等人依法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人民健康兴百业,食品安全利千秋。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本着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继续落实“检护民生”这一专项行动,让消费者真正“吃得放心、吃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