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发生在宝鸡市渭滨区盗窃的刑事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后,未成年嫌疑人刘某要随常年在青岛务工的父母生活。如何实现跨省协作配合,着力解决附条件不起诉后的考察、帮教难题?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通过跨区域协作机制,委托了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检察院、青岛市社会事务中心对刘某进行监督考察,高质效完成了对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跨区域帮教工作。
2023年11月,渭滨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了16岁的未成年人刘某涉嫌盗窃的案件。经审查,因刘某具有未成年人犯罪、坦白、认罪认罚、退缴犯罪所得等从轻或减轻情节,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考虑到刘某年龄尚小,法律意识淡薄,本次系初犯且具有悔罪表现。经过走访、社会调查,渭滨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刘某适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六个月。
在本案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刘某的父母因家庭经济困难,常年在山东省青岛市务工,在一定程度上疏忽了对刘某的管教,渭滨区人民检察院对刘某父母 bet36体育在线了家庭指导教育并制发了督促监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