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常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我在此表态,在假释期间我一定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相关规定,服从管理,接受监督。”这是渭滨区假释人员宫某某在交付执行过程中的诚恳表态。
近日,关中监狱与渭滨区司法局对假释人员宫某某进行交付执行工作,渭滨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干警全程予以监督。
检察干警仔细核实核对假释犯的身份信息。一是查看交付执行过程中的各种手续是否齐全,包括完整的假释审批文件、罪犯的健康状况说明、假释考验期的起止时间明确记录等相关材料,确保执行机关按照程序接收对象准确无误。二是查看相关法律文书,认真审查手续完备性,保障罪犯在规定时间内交给司法行政机关,避免假释犯不能及时被纳入监管范围出现脱管漏管。
假释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变更制度,可以有效激励罪犯改造,促进罪犯回归社会,缓解监狱监管压力,节约刑罚成本。检察机关参与假释人员交付执行工作,是强化检察监督,确保假释交付执行公正有序的具体体现。下一步渭滨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大对社区矫正的监督力度,不断创新监督方式,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进行,以全面、精准、严格的工作作风,依法履职,做细做实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为社会的长治久安贡献坚实的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