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建明在最高检新闻发布会上指出
贯彻落实党中央《意见》和制定实施最高检《意见》始终注重把握三对关系
本报北京12月5日电(记者徐日丹)“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党中央《意见》’)和制定实施最高检《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下称‘最高检《意见》’)是内在统一的,两者都始终注重把握好守正与创新、服务改革与自身改革、依法履职与改革创新这三对关系。”12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在最高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围绕记者提出的相关问题作出回应。
据悉,2021年6月,党中央印发《意见》,对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今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了一系列标志性、引领性、突破性的重大改革任务,其中对法治领域、政法领域改革也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最高检随之研究制定《意见》,对贯彻落实工作作出安排。
“党中央《意见》是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制定实施最高检《意见》的重要遵循;最高检《意见》是与时俱进深化落实党中央《意见》的重要举措,是统筹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改革部署的重要抓手。”童建明强调,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意见》和制定实施最高检《意见》是内在统一的,两者都始终注重把握好三对关系——
守正与创新的关系。贯彻落实党中央《意见》和制定实施最高检《意见》,都注重守正创新。守正就是守方向道路之正,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创新就是创制度机制之新,致力于不断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
服务改革与自身改革的关系。最高检《意见》在贯彻落实党中央《意见》基础上,既自觉融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伟大实践,对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行系统部署,又自觉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对推动检察机关自身改革提出明确要求。
依法履职与改革创新的关系。贯彻落实党中央《意见》和制定实施最高检《意见》,都始终坚持依法履职,要求做到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同时,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检察改革,在法定职责范围内推进制度机制创新,提升依法履职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