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年我们腿都快跑断了,可是一分钱也没要回来,这次幸亏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我们已经拿到第二期的钱!”近日,如期拿到劳动报酬的老高激动地打来电话,我悬着的心也终于放下来了。
6名农民工被欠薪
2023年6月,我院筹备成立弱势群体维权中心,邀请部分律师参加座谈。“我们律所刚受理了一起农民工讨薪的案件,公司、包工头都拿不出钱,农民工三年都拿不到工资……”于是,老高等6人打算通过法律途径追索劳动报酬,申请支持起诉的材料出现在了我的办公桌上。
欠薪是否真实?被告是否适格?是单纯无力支付还是另有隐情?有无和解可能?可否协助申请缓、免交诉讼费?一连串的问题亟待查清。我与同事立即进行调查核实。
老高虽提供了包工头李福手写的欠条,但仅凭一张欠条就提起诉讼,证据还太单薄。老高等人都是普通农民,文化程度低,经济条件有限,靠他们自己很难再找到有效的证据。本着慎重的原则,我决定全面进行核实,协助调查收集证据。
找到李福的时候,他正在一处建筑工地务工。看到我们后,他不停地揉搓着双手缓解着拘谨和不安。
“我现在确实没钱啊。你们看,我这不也在出劳力挣辛苦钱。我自己也是受害者,我是被李全坑了。他当初承诺干完活就付清全部款项,结果他说话不算数。他不给我钱,我怎么给工人发工资?我还垫付了不少呢!”
查清欠薪来龙去脉
为全面查清案件情况,我和同事驱车赶到邻县向老高等人施工项目的总承包人调查相关账目,得知李全承揽的工程项目已全部结算完毕,也就是说李全理应有能力支付所欠工资。
事实果真如此吗?我拨通了李全的电话,请他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调查,他爽快地答应了。根据李全的陈述,施工项目外墙未能如期完工,导致成本增加,双方对工程价款存在争议,并且他已经给李福转了一部分人工费,但李福将钱挪作他用。这两年受疫情影响,公司经营惨淡,并且他尚有其他债务,手里没有流动资金,只有一套顶账房,没法即时兑现。
至此,一起长期欠薪案件清晰显现:2019年,李全的公司承包了邻县的一处工程施工项目,后将该项目外墙大理石安装的劳务工程分包给了李福。李福雇用老高等6人施工,施工结束后,李福仅向老高等6人支付了部分工资,尚有21万余元未付。李福向老高等人承诺,等工程结算完马上支付,并向6人分别出具了欠条。老高等人拿着结算欠条回家等着领工资。可等了三年,电话那头的回复从“再等等”变成了忙音。李福和李全因各种原因始终未能进行结算。老高等人多次奔波讨要工资,均一无所获。之后因疫情原因,收入减少,家里大大小小的开支都指望这笔“巨款”维持。
依法支持起诉
经过反复考虑,我认为本案没有个人恩怨,并非恶意欠薪,有和解的可能性。同时,案件一旦进入审理阶段,走完正常程序需要时间,而结合前期调查来看,判决后能否快速执行到位也要打个问号。为了让老高等人早日拿到自己的血汗钱,我决定先引导他们自行和解。然而,老高等人因长期积怨,情绪激动无法接受和解。最终,我院决定依法支持起诉。
2023年7月12日,我院向法院送达了支持起诉意见书,并依据前期与法院建立的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积极与法院沟通立案事宜,达成法检力促和解的共识。当日,法院即组织了庭前调解。我们和法官分别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讲解政策,李福、李全终于认识到欠薪的严重危害性,老高等人也体谅二人的不易。最终,双方基本确定付款方案——李福、李全回去准备第一期现款,之后再商议调解事宜。
一周后,双方因对付款期限有争议,调解再次陷入僵局。考虑到各方当事人的条件,我们再次从法理情角度出发,不厌其烦地释法说理,最终在原方案基础上再次将付款时间提前。老高等6人与李福、李全达成调解协议,李全承担剩余劳务费15万元、李福承担剩余劳务费6.3万元,二人当场支付3万元,剩余部分分期支付;若未按期履行,老高等人将就剩余部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23年7月21日,法院作出调解书予以确认。
近日,老高等人终于拿到第二期欠款,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电话报喜那一幕。
(文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
(讲述人:山东省莒县检察院王洪波?整理:本报记者郭树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