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36体育在线

图片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检护民生】“小建议”护“大民生” 为消费者维权“撑腰”

发布时间: 2024-07-24
  “家人们,我把价格给你们打下来了!”“倒计时3、2、1,上链接!”这些直播间里主播激情澎湃的话语,你是否耳熟能详?在互联网时代,网上购物已经深入人心,成为人们日常的消费购物方式。我们在享受网络购物便捷的同时,也要警惕网络购物的陷阱。
  当网购收到的商品,与卖家描述的信息不相符时,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权?近日,紫阳县检察院的检察官收到了一条来自消费者的投诉举报,该消费者称在某某电商平台“吴某某茶叶”店铺购买的“吴某某陕西安康紫阳富硒茶绿茶2024年新茶毛尖炒青翠峰”250g茶叶,疑似冒充紫阳富硒茶。这个问题引起检察官的高度重视,立即开始深入走访调查。经调查核实后发现,该公司在今年3月至4月6日期间,分批次从某某茶叶产业有限公司购进紫阳茶叶,后将茶叶包装进标识有“紫阳富硒茶”等字样的绿色礼品盒在电商平台直播销售。
  “紫陽富硒茶”是紫阳茶业协会注册的证明商标,紫阳茶业协会并未授权该公司使用“紫陽富硒茶”商标。当事人在茶叶商品上擅自使用与“紫陽富硒茶”注册商标相似标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为持续规范茶叶生产、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紫阳茶”金字招牌。紫阳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制发《检察建议书》,要求其依法履行知识产权保护监管职责,确保“紫陽富硒茶”商标得到切实有效地维护。该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后,表示将继续忠实履行法定职能,实时监测并收集有关茶叶的违法违规行为信息,进一步加大对侵犯紫阳富硒茶品牌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紫阳富硒茶品牌声誉。
  “该案显示了在新消费业态下,消费者购买商品的渠道多种多样,伴随而来的是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愈发多样化,消费者合法权益在不知不觉中受到侵害,我们需要更加关注和重视这一类的案件线索,将一些新消费业态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切入口,依据真实案例来以案释法,真正帮助消费者们‘避坑’。”紫阳县检察院承办案件检察官说道。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