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命名授牌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在陕西宾馆陕西大会堂隆重举行,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被中共陕西省委授予2021至2022年度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徐彤代表省检察院作经验交流。
近年来,省检察院党组坚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将精神文明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实现两手抓、两促进,以文明创建的新高度引领陕西检察工作新发展。
省检察院将以获评省级文明单位为新起点,始终珍惜荣誉,不忘初心,不断在丰富文明创建内容形式上下功夫,在健全文明创建长效机制上求实效,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奋发的精神,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不断提升不断进步,为奋力谱写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陕西篇章”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