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续推进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建设,强化跨区划检察机关与区划检察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一体履职。9月19日,汉中市人民检察院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在汉中市院召开协作交流座谈会。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分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文宾,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周兴安,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刘洋出席会议。
与会人员就生态环境保护以及跨区划之间的协作配合进行交流,探讨了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交流互鉴、共谋发展,一致表示将不断深化、细化协作,共享信息和工作经验,开创跨区划检察机关与区划检察机关协作、联动履职新局面。
会议指出,生态环境关系民生福祉,关乎民族未来。建立健全跨区划检察协作机制,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务实之举,是践行“国之大者”的初心使命,是深刻理解和切实落实省院关于推进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工作的具体体现,也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选择,更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的有力举措。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建立生态环境检察跨区划协作机制的重要意义。聚焦机制配合,强化协调沟通,深化组织落实,通过联动协作,健全完善跨区化与区划检察院案件线索移送、受理管辖、案件信息通报、跨市县衔接配合等机制,积极推进跨区划检察机关“一体履职”“融合履职”,推动办案力量、司法资源集中整合调配,促进协同发力,携手在推进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为助力美丽陕西建设、守护三秦绿水青山贡献更多的检察智慧和力量。
会上,西安铁路运输分院与汉中市人民检察院会签《关于加强跨区划检察机关与汉中检察机关生态环境检察协作配合的意见》。
两院三地检察机关分管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院领导及相关业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