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期间,调研组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实地观摩以及集体研讨等方式,深入了解完善检察权内部制约监督机制情况。调研组分别听取了两个省级检察院工作情况介绍,深入市、县级检察院与办案检察官、专家学者研讨交流,并走访部分党政领导、相关政法机关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调研组认为,两地检察机关在完善检察权内部制约监督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采取了一系列务实举措,积累了经验,取得了进展,表现出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法治担当,同时也不同程度存在制度机制不够完备、落实不够到位以及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等问题。
调研组建议,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持刀刃向内,勇于自我革命,不断完善检察权内部制约监督体系;要贯彻落实最高检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构建全员参与、权责明晰的检察业务管理体系,促进各项制约监督机制落实落地;要坚持在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下,守正创新,深化改革,构建公正、高效、权威、廉洁的检察权运行机制,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上海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勇,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永志分别参加有关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