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发问还重要吗?”鲍键以这一问题,引出当前法庭发问所面临的法律、能力等困境。他表示,法庭讯问,是一个鲜活的互动过程,是公诉人与被告人之间的现场“博弈”。做好法庭发问工作是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升公诉人能力的应有之义。
“可以通过有效组织发问让被告人当庭供述犯罪事实,或者拆穿被告人在法庭上企图逃避罪责而作的虚假供述,让法庭清楚了解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为下一步工作做准备。”鲍键分析了当前公诉人在庭审讯问中遇到的常见问题,例如,在被告人不认罪或者翻供的情况下过于强势,导致讯问陷入僵局;举证反驳时机把握不当;提出过于宽泛的问题或复合型问题等。
面对以上问题,鲍键特别分享了他的庭审讯问“十三条经验”,包括根据被告人自身特点提问,避免使用过于艰涩的言语;不问猜测性、评论性、推断性问题;不要急于否定被告人的翻供,可以按照其辩解内容进行讯问,及时发现破绽;对于有数个被告人的案件,对同一关键细节同案犯中有不同供述的情况,要在讯问中及时点明,确保合议庭形成内心确信等。
“视野开阔、内容丰富、问题精准、观点鲜明、方法实用。”最高检第三检察厅相关负责人在点评时表示,讲座内容对于检察人员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的研究有借鉴意义,具有很强的制度研究价值,对“实战”有很大帮助。
全国四级检察机关刑事检察、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条线人员聆听了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