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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加强双向衔接 合力助推文物保护

发布时间: 2024-06-14

略阳城墙遗址位于略阳县兴州街道办东关文家坪,修建于清道光年间,1992年3月被公布为略阳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8年7月被公布为陕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24年3月18日,略阳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略阳城墙遗址存在人为破坏、墙体风化、坍塌等问题的线索,在实地走访调查、梳理问题基础上,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多次与行政主管部门沟通交流,并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座谈,听取意见及建议。2024年6月13日,略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现场监督,针对略阳城墙遗址有效保护进行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展示了目前城墙受损的相关证据,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围绕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向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进行了提问,认为在前期文物保护工作的基础上,建议行政机关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及时制定综合性保护方案,加大文物执法力度,强化部门联动,确保城墙得到有效保护。今年3月县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上,县政协十一名委员专题就加强县城古城墙保护开发和利用提交了提案,听证会专门邀请了提案人代表县政协副主席毛保明,县政协委员、县文联主席裴祯祥作为听证员参加了听证。

近期,略阳县人民检察院正着手拟定有关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办法,以推动人大监督、政协监督与检察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提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办理实效。本次听证会召开是检察建议与政协委员提案衔接转化的首次有益尝试,有助于推动相关工作机制的健全发展,进一步汇聚政协监督与检察监督合力。

会后,略阳县人民检察院综合各方意见后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行政机关依法查处略阳城墙遗址保护范围内的违法行为,采取相关保护措施进行修缮和补救;加强对文保员的管理培训,加大日常巡查;加大对文物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文物保护意识。

行政机关负责人表示,将高度重视,及时整改,并组织具有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保护修缮工程方案,采取可行的修缮措施,切实保护好珍贵文物。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保护文物就是保护国家与民族的历史,守护中华民族的根与魂。下一步,略阳县人民检察院将以省检察院针对文物保护与监管向省文物局发出的2024年第1号检察建议为指导,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形成保护合力,持续为保护好、利用好、传承好珍贵文物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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