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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有爱无碍”——略阳县人民检察院凝聚各方合力为“无声”的她纾难解困

发布时间: 2024-08-02

蒋某与赵某于2016年登记结婚,育有二女。因蒋某系言语、听力多重残疾,且不识字,无法与他人正常沟通交流,夫妻二人因长期缺乏有效沟通及家庭琐事导致生活矛盾不断累积,夫妻关系日益恶化,进而引发肢体冲突。蒋某多次向其父母表达其离婚意愿,蒋某父母遂向县法院进行咨询。

略阳县人民法院依托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将该案件线索同步移送略阳县人民检察院和略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县检察院收到案件线索后,第一时间与县法律援助中心取得联系,共同深入蒋某住所地,向村委会及蒋某的亲友、邻居全面了解蒋某与赵某婚姻生活及蒋某是否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为了蒋某能与各方有效沟通,县检察院积极与县残联取得联系,在县残联的协助下,及时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为蒋某提供手语翻译,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明确蒋某的具体诉求,助推蒋某离婚案件进入诉讼程序。

经调查后,县检察院依法对该案提出支持起诉意见,并参与县人民法院组织的庭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仔细询问了蒋某关于双方结婚登记、子女抚养、感情不合原因、有无遭受家暴等情况,手语翻译人员全程进行翻译,承办检察官与援助律师耐心细致地向双方释法说理。经过两个多小时耐心调解,蒋某与赵某就解除婚姻关系及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蒋某如愿得到长女抚养权。同时考虑到蒋某的特殊情况、今后的生活来源和保障等问题,该院及时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以切实解决蒋某生活困难。

      民事支持起诉是“检护民生”的重要方式,略阳县检察院将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社会弱势群体诉讼维权积极探索“支持起诉+联动调解”工作模式,深化部门协作,凝聚各方合力,助推诉源治理,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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