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至9月,略阳县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各级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全力为略阳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司法服务和保障。主要办案数据发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共批准逮捕17件20人,同比件数上升88.89%、人数上升53.85%。不批准逮捕共4人,同比下降20%,不捕率为16.67%。
决定起诉38件45人,同比件数下降24%、人数下降27.42%。决定不起诉15人,同比下降28.57%,不起诉率为25%。
(二)认罪认罚从宽适用情况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审结案件46件53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94.64%。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38人,量刑建议精准化率为100%,法院采纳率为100%。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对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4件,通过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同比上升100%,监督立案率为100%。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1件,公安局机关立案1件。对于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立案理由1件,通过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件,同比下降33.3%,监督撤案率为100%。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在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人。针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22件次,同比下降38.89%,已纠正24件次(含积存),纠正率109.09%。
3.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针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3件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件次,同期已纠正3件次,纠正率100%,同比增加100个百分点。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针对交付执行、收押、出所、监管活动、留所服刑中的违法情形,共提出书面纠正13件次,已纠正13件次,纠正率为100%;针对社区矫正机构监管活动中的不规范情形,共提出书面纠正28件次,已纠正28件次,纠正率为100%;共发出检察建议6件,采纳6件,采纳率为100%。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民事生效裁判监督
受理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件。
(二)民事审判活动监督
受理33件,同比上升50%。结案28件,提出检察建议28件,同比上升27.27%,占审结的100%,同比增加4.35个百分点。法院同期采纳28件,占提出建议数的100%,同比持平。
(三) 民事执行活动监督
受理28件,同比上升33.33%。审结24件,提出检察建议23件,占审结数的95.83%,同比减少4.17个百分点,法院同期采纳23件,占提出建议数的100%,同比持平。
(四)民事支持起诉
受理14件。支持起诉1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4件,占审结数的100%,同比增加100个百分点。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10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0件,占83.33%。
三、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行政审判活动监督
受理3件,同比持平。结案3件,提出检察建议3件,同比持平,占审结数的100%,同比持平。法院采纳3件,占同期提出数的100%,同比持平。
(二)行政执行活动监督
受理5件,同比下降28.57%。同期审结5件,其中提出检察建议5件,同比下降28.57%,占审结数的100%,同比持平。法院采纳5件,占同期提出数的100%,同比持平。
四、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立案情况
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9件,同比上升9.72%。其中,民事立案9件,同比上升200%,同比增加6.94个百分点;行政立案70件,同比上升1.45%,占受理总数的86.42%,同比减少9.41个百分点。
(二)诉前程序情况
1至9月,共 bet36体育在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79件,同比上升16.18%。其中,民事公益诉前程序9件,同比上升200%,占诉前程序总数的11.39%,同比增加6.98个百分点;行政公益诉前程序70件,同比上升7.69%,占88.61%,同比减少6.98个百分点。通过行政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案件36件(含积存),同比下降40.98%。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
共提起公益诉讼1件,同比下降50%,占立案数的1.27%,同比减少1.51个百分点。其中,民事公益诉讼1件,同比持平。民事公益诉讼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占民事公益诉讼的100%,同比持平。
法院作出一审裁判3件,判决支持3件,占裁判案件的100%,同比持平。其中,民事公益诉讼一审判决支持2件,行政公益诉讼一审判决支持1件。
五、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受理司法救助9件,同比上升12.5%。提起国家司法救助9件,同比上升12.5%,实际救助人数9人,同比上升12.5%。
六、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入额院领导共办理各类案件124件,占所有案件的23.98%。其中检察长办理案件9件,副检察长办理案件60件,检委会专职委员办理案件55件。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
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3次,与去年持平。检察长列席2次,占列席总次数的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