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区人民检察院位于城区北部、让水大道中段,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比邻而居。政法专项编制55名,内设七部一室一队(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检察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办公室、法警队)。内设检察长1名,副检察长3名,政治部主任1名,派驻纪检组长1名。
我院始建于1950年10月,始名为“南郑县人民检察署”,1954年更名为“南郑县人民检察院”。受文革冲击,我院的组织机构一度瘫痪,于1978年11月恢复重建,机关原址在原县城司法路前段(县法院对面)。2008年汶川大震,我院原址机关房舍严重损毁,在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下,我院实行了整体搬迁,机关新址于2011年10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