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严打守权威,稳扎第一步
本案中,被告人熊某某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利用工作之便在为客户提供服务过程中,私自将客户的手机号、验证码出售给他人,获利数额较大。受案后,该院刑事检察部门重点审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数量,厘清违法所得数额,在确保罪责刑相适应的前提下做到精准打击。最终,该案被移送到法院后,熊某某等人均被判处相应刑罚,起到了良好的震慑效果。
二、民事追责提成本,走好第二步
该院深化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一体化办案机制,在提起公诉前,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向公益诉讼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确保刑事惩治、社会公益维护同步推进。该院公益诉讼部门依法提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法院审理,熊某某等人被判处立即停止侵害、永久删除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赔偿公益诉讼赔偿金、并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检察建议促治理,巩固第三步
在案件办理中,该院公益诉讼部门还发现熊某某等人所在的公司未认真履行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职责,未按照《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的要求建立工作流程和内控管理制度,同时存在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宣传不到位等问题。在调查取证核实主体责任的基础上,依法向本辖区相关公司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立即整改,进一步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履职尽责,筑牢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