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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评论员文章:让“人才活水”激荡检察事业奔涌向前

发布时间: 2023-12-27

让“人才活水”激荡检察事业奔涌向前

——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系列评论之二

国家发展、民族振兴靠人才,党的检察事业创新发展也靠人才。日前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从更好服从服务于“新时代的硬道理”和“最大的政治”的现实需要出发,强调要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持续深化人才强检建设。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人才工作,也非常重视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八个坚持”,深化了我国人才事业发展的规律性认识。党的二十大报告鲜明提出“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人才在国家发展中的定位。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欣逢最好发展时期、面临更高履职要求,也对检察人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服务党和国家事业所需、党的检察事业所需、法律监督工作所需,树牢全局人才观、全员人才观、开放人才观、科学人才观,不断深化检察人才建设的规律性认识,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激发“人才活水”竞相涌流。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持续深化人才强检建设,最高检已经作出顶层设计。近期,最高检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并在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对人才强检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各级检察机关要紧密结合各地实际,围绕“引、育、管、用”四个字,抓好贯彻落实,不断提升人才工作实效。要坚持精准引才,瞄准“需”处发力、紧扣“需”处供给。一方面要紧盯各类紧缺检察专用人才,及时补上“缺口”;另一方面要因地制宜引才,边远艰苦地区的检察院可适当放宽招录条件,先想办法把人招进来,再加大自主培养力度。要坚持系统育才,健全检察系统一体育才机制。在重大案件、重要活动、重要任务中激励检察人才“勇挑担子”“干出样子”,实现人才发展与检察事业“双向奔赴”“彼此成就”。要坚持统筹管才,分层分类科学管理检察人才。围绕业务专家、业务标兵、业务骨干三个层次,以及检察业务、理论研究、综合行政等不同类别,分层分类科学管理人才,充分尊重人才个体的独特性,激发人才潜能的无限性,实现人才价值的多元性,开创“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要坚持科学用才,既要“盘活”自身人才,也要“用活”外部人才。在检察系统内部推进检察人才跨层次、跨区域调配使用,促进人才资源流动共享;对检察系统外部人才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深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特邀检察官助理等机制,形成一支“编外”检察人才队伍。

年轻干部培养事关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百年大计,各级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当前,年轻干部队伍总体上不缺数量、欠缺培养,不缺学历、欠缺历练。破解这些难题,不仅要教育引导年轻干部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提升政治能力,扣好“第一粒扣子”;还要遵循年轻干部成长的客观规律,有计划地把年轻干部放到基层一线去“补课”“墩苗”,把基层优秀年轻干部选到上级院“加钢”“淬火”,锤炼干事创业过硬本领;更要多给优秀年轻干部压担子,让他们在重大案件办理、重点任务推进中,多当几回“热锅上的蚂蚁”、多捧几回“烫手山芋”,在急活难活中练就担当的“宽肩膀”和成事的真本领。对于已经看准、相对成熟的优秀年轻干部,应当以“不拘一格降人才”的魄力选拔使用,为检察事业奔涌向前积蓄源源不断的有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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