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下午,平利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刑事检察部部长曹俊受检察长陈猛委托,应邀列席平利县人民法院审委会,会议由平利县人民法院院长王超主持。
审委会讨论了由平利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两件“捕诉合一”刑事案件。县法院承办案件主审人汇报了案件具体情况,并详细向审委会委员和列席成员介绍了合议庭的处理意见,在县法院承办人汇报完毕后,曹俊副检察长结合案件的证据情况、事实认定、量刑情节等问题发表了意见,同时,就“捕诉合一”案件办理征求主办法官和审委会委员的意见,就进一步“捕诉合一”提升案件办理质效进行交流。
近年来,平利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通过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确保了法院依法公正履行审判职责,有效提高了法律适用水平和案件办理质量。
(供稿:平利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王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