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不想把矛盾扩大,他如果愿意赔偿我的经济损失,我也愿意对他表示谅解”。
7月18日,泾阳县检察院利用“泾检云调解”微信小程序在线调解了一起矛盾纠纷。赵某某是泾阳县三渠镇某村的村民,2012年她在自己家的地里种植了果树,邻居李某某担心她的果树长高后树枝长到自己家的耕地里,会遮挡阳光,还会吸收他耕地里的营养,影响庄稼生长,就多次与赵某某的丈夫沟通不愿将果树种植在他家耕地一侧,但并未解决问题,后来李某某又通过村干部与赵某某进行调解,要求她砍掉果树,但赵某某不愿意砍树,双方始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
2023年7月份,在浙江务工的赵某某突然被家人告知,李某某已经把地里的果树全部砍掉了,已经报警处理,赵某某为配合调查请假从浙江返回家中。在警方调查中发现,李某某将赵某某家的39棵果树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损坏,损失达到2万余元。案件移送至泾阳县检察院后,办案检察官充分了解案件的矛盾形成原因,理清了来龙去脉。
为彻底化解双方的矛盾,2024年7月,办案检察官组织双方调解,多次联系赵某某,但赵某某表示自己在浙江这边工作比较繁忙,加之经济压力大不能赶回来进行面对面调解。考虑到当事人来回奔波不方便,办案检察官组织赵某某和李某某连同2名村干部以及律师通过“泾检云调解”微信小程序进行线上调解。
经过办案检察官、村干部及律师的共同调解,李某某自愿赔偿赵某某果树损失费2万元,赵某某也对李某某表示谅解,就此长达12年的果树与庄稼营养纷争最终达成和解。
来源:西部法制报
来源:泾阳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郭朝霞 杨艳妮 蔡文婷
编辑:张博 校对:王瑾 审核:祝长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