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36体育在线

图片

【检护民生】网红探店,“体验分享”还是商家广告?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03日

  ?《陕西日报》 2024年12月27日 

  “家人们,这满满一桌饭菜只要119元。在这家店团购真的太超值了,买到就是赚到,还有最后10份……”如今,网红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探店视频推荐美食,已经成为餐饮商家推广引流的一种重要方式。与此同时,弄虚作假、货不对板等现象日益突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 

  李斯语在西安市经营着一家服装店,闲暇时打开短视频平台,总能刷到一些网红推介的美食视频。看到喜欢的美食,她会毫不犹豫收藏起来,到了饭点,就直奔那些网红推介的餐馆品尝。然而,让她始料未及的是,一些网红在视频中的表述存在虚假、夸大的成分。 

  “我经常‘踩坑’,那些网红在视频中说得天花乱坠,事实上很多网红门店徒有其名,味道还不如我家楼下的小餐馆。”12月18日,李斯语告诉记者,她已经拉黑了很多让她“踩坑”的网红,对那些推介美食的短视频也是半信半疑。 

  “踩坑”的不光是李斯语。王君(化名)是靖边县的一名老师,也是“益心为公”的志愿者。他经常刷到本地网红的探店视频,但在紧随网红的步伐品尝食物后发现,有的店家不仅服务态度差,食物品质还与网红宣传的存在较大差距。今年9月,他向靖边县检察院反映了这个问题,希望检察机关从公益诉讼的角度维护消费者权益。 

  接到线索后,靖边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通过线上摸排视频内容、线下走访商家和视频发布者查明:由于短视频平台的快速发展,聘请网络流量较大的网红达人在短视频平台发布美食测评和体验分享类视频,已经成为当地餐饮商家推广引流的一种营销模式。一些网红在接受商家的委托后,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发布探店视频,通过对餐饮店铺食品口味、服务水平的评价分享等形式推销商品,并在视频下方捆绑团购链接或推广店铺定位,吸引消费者前往“打卡”,在一定程度上引导或带动了不特定人群消费。 

  “这些网红推介美食的视频具有广告属性,但未在视频中标明‘广告’字样。《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九条明确规定,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靖边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冯小霞说,作为一种关乎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的新兴营销模式,网红探店应当依法依规为消费者推介安全可靠的消费环境,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为了推动建立良好的行业生态,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9月27日,靖边县检察院向具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强化互联网广告监管、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相关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 bet36体育在线探店视频广告整治活动的通知》,对辖域内自媒体账号、网络平台等进行全面排查,向各广告主(经营主体)、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发布《关于规范互联网广告活动的提醒告诫书》,与10名探店博主签订了《关于规范探店等营销短视频发布的承诺书》,倡导大家依法依规 bet36体育在线广告宣传活动。 

  “现在打开抖音、快手,在本地视频中的美食推介视频页面上都能看到‘广告’两个字,这就方便了我们消费者甄别选择,也为后期维权提供了依据。”王君说。 

  如何规范网红探店行为?陕西致易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勇告诉记者,短视频平台在追求流量和盈利的同时,需要对内容的真实性和客观性负起责任。政府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对网络平台和探店网红加强监管,一旦出现虚假宣传,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追责。 

  “作为一种新兴的营销方式,网红探店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消费者很容易将其看成真实的体验分享,监管部门也很难发现并认定。相关部门可以探索建立探店网红实名认证制度,确保每一位网红都对其发布的内容负责,也可以探索设立探店内容的预审机制,由专业团队对探店视频或文章进行审核,防止虚假信息和不当言论的传播,充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吴勇说。 

  来源:陕西日报 

  作者:张英 

  编辑:张博 校对:王瑾 审核:祝长英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05026262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0108277 版权所有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新街1号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邮编710004

Copyright 2012 by www.sn.jc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t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