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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不“小办”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2日

  “在大山里参加听证会,我很激动,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检察机关上门听证,我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在司法为民方面的主动作为和担当,我要为你们点赞...... 

  听到与会人大代表对检察办案工作的肯定,作为该案的「办案检察官」,我的心中是满满的成就感与自豪感,而思绪也不由得飘回了案件办理之初—— 

  20223月中旬,我受理了一起盗窃案件: 

  2021316日,犯罪嫌疑人孙某在堂兄家借宿时,盗走堂兄24000元现金。 

  326日,孙某主动赔偿堂兄32000元钱,取得堂兄谅解。 

  329日,孙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当翻阅完寥寥几十页卷宗后...... 

  疑问却浮上心头: 

  孙某为什么会盗窃近亲属财物,是见财起意还是另有难言之隐? 

  孙某是惯犯还是一时糊涂? 

  孙某又为何又要多赔偿堂兄8000元钱? 

  这些疑问在我心头久久萦绕,让我不禁想走出案卷,了解案件“背后的故事”。 

  听取意见知隐情 

  迅速审查案件事实证据后,我立即电话通知孙某来院接受讯问,通知时还是艳阳天,第二天凌晨突然下起了大雨。 

  因事先了解到孙某家住深山,交通不便,为确保其出行安全,第二天一上班,我就立马打电话让其等天晴再来,可没有想到,接电话时孙某已经到了检察院门口。 

  原来,为了不误事,孙某凌晨五点多就起床,走了近两小时的山路,再搭车,到院时只见自制的皱巴巴的塑料雨披下的孙某全身湿透,半个裤腿已满是泥垢,一米八的大高个儿却瘦瘦弱弱,一见到我,两手局促地绞着衣角,战战兢兢地不停认错:“侯检察官,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偷别人钱了,求求您别关我,我要给家里挣钱...... 

  在孙某断断续续地供述中,我了解到原来孙某是典型困难家庭,妻子是侏儒症残疾人,除简单操持家务外,无任何赚钱能力,家中两个幼孩,一个5岁,一个才1岁,孙某系家庭经济支柱,又因智力原因无法找到轻松工作,平日只能靠做苦力挣钱。 

  案发当时,刚出生几个月的孩子身患疾病急需用钱,他才一时糊涂偷了堂兄的钱,打算缓燃眉之急后,挣钱了及时还给堂兄。 

  作案后孙某心里始终很不踏实,孩子病刚好转一点,就赶紧找到姐夫借钱,退还了盗窃钱款之余,总觉得太对不起堂兄,又主动多赔偿了8000元钱,随后自行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上门听证查实情 

  为了进一步核实案件情况及孙某日常表现,我决定到孙某居住地一探究竟。 

  在办案民警的陪同下,驱车两小时,又走了一个多小时山路,总算来到了藏在大山深处的孙某家,几间破旧的土屋,阴暗潮湿。 

  孙某见到登门的我,有些激动又有些不知所措,匆忙的给我搬来一把满是斑痕的木椅,又慌忙用衣袖拭去椅座上的浮尘。 

  孙某的妻子,坐在屋檐下,双眼拘谨而木讷地盯着我...... 

  交谈之后才得知,农民出身的「孙某」,为了不给镇村带来过多扶持压力,未搬入扶贫安置房,继续留在大山里,守着几分农田,种植烤烟、庄稼、蔬菜,靠山吃山,减轻经济负担。 

  而后,我又到村委会与村干部详细交流沟通,并在村委会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公开听证会议,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案件侦查人员、当事人居住地所在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居住地村组干部、村民代表参加,全面听取意见建议。 

  当地百姓及听证参与人一致反映孙某在村组一贯表现良好,从未有过违法犯罪行为。 

  且孙某能够真诚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第一时间投案自首。 

  而后,我又听取了被害人意见,被害人亦表示双方矛盾已化解,该案对双方亲属关系无任何影响,也希望本院对其从宽处理。 

  同时,村民们又反映了一个新情况——孙某虽然家庭困难,但还主动供养了一名五保户远亲,是「老实人」,这次为给孩子看病急用钱才做了糊涂事,希望检察机关给孙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自行补侦心坚定 

  听取各方意见之后,我和我的团队充分发挥自行补充侦查职能,先后调取了孙某家庭户口本、妻子残疾证,查实孙某、听证人员口头反映情况确属实情; 

  同时调取了孙某家庭供养的五保户人员供养证,当面见了其供养的五保户亲戚,那是一名年近七旬老翁,膝下无子女,又年老体弱,孙某主动将老人接到家中,接管老人一日三餐,这一善举已坚持五年有余。 

  老翁讲到动情之处,方言中夹杂着些许哽咽:“这是个好娃子呀,这么多年,他有一口饭吃就有我的,亲儿子也做不到他这样呀...... 

  家庭担子本已如此沉重,非但未寻求村组救济,还几年如一日悉心供养五保户老人,心有大爱,行有大德,也让我们更加坚信办案中,坚持法律底线同时,必须兼顾情理和社会道义相融合,让办案有尺度,有温度,宽严相济,张弛有度。 

  最终,本院对孙某某作了相对不起诉决定。 

  我随即与镇村干部召开座谈会,建议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孙某适当帮扶。 

  几个月后,案件上门回访,孙某见到我,不停向我道谢,主动汇报他的烤烟种植小有收成,赚了好几千块钱,村上又给他安排了脱贫攻坚公益岗位,每个月又能多挣600元钱...... 

  讲到这些,孙某脸上是掩不住的笑意和幸福。 

  检察官心语 

  在很多人看来,我办理的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案”。 

  但通过办理此案,我却更加深刻地理解了“小案关乎大民生,我们办的不仅仅是案件,也是别人的人生”这句话的深刻含义。 

  作为检察官,我们办理的每一件案件背后,都关乎着当事人的命运、当事人家庭的幸福,那些看似“小”的案件,对百姓而言,其实都是天大的事。 

  因而,司法办案不能单纯考量法律,新时代的检察官,必须不断更新理念,执法办案切实做到法、理、情相融。 

  而一个「好的法律人」,必须有血有肉,正义而温暖。 

  让检察办案既有尺度更显温度, 

  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策划: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宣传处 

  文字:侯启莉(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郑敏娜 校对: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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