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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荐书】《无害的偏见》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31日

  今天分享的书目是《无害的偏见--西方学者论中国法律传统》。说起读书,本人真是十分惭愧,自学校毕业工作以来,读过的书真是屈指可数。去年春夏,参加省检察院学习期间,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的读书氛围,及各位领导同仁读书的良好习惯,深深感染了我,也给自己定下了一年读书十二本的小目标,这本《无害的偏见》,也是22年完成任务的最后一本。 

  本书主要通过,16世纪初到20世纪80年代,西方传教士,英国马戛尔外交使团等到中国游记、访问的见闻,孟德斯鸠,马克思*韦伯,罗斯科*庞德等人对中国法的论述。乾隆王朝之前,西方传教士对中国这个陌生的国度怀有莫名的向往。1793年(乾隆五十八年),马戛尔使团作为英国官方派出的第一个到中国访问的使团,对中国人的家族观念印象深刻,中国人累世同居,以尊重老人为风尚,使团成员认为这种制度的优越性在于“青壮年人偶尔感情失去控制,暴躁激动的时候,老年人可以适当地加以约束和制止”,并且“老年人把他们的经验和智慧传授给后代”。使团成员颇为赞赏中国家族的互助风气,认为它“使穷困的人不失体面立刻得到帮助”,中国的家族互助风气可以解释为什么使团没有遇到沿街乞讨的人。而自孟德斯鸠,韦伯之后则把中国法律传统称为原始的家产制法律,“专制与奴役”“未开化与不自由”则成为描述中国法律传统的符号。在孟德斯鸠那里,法律的精神包含了与法律相关的一切因素,他认为,中国的立法者们主要的目标,是要使他们的人民能够平静的生活,中国把宗教、法律、风俗、礼仪都混在一起。因此称之为“偏见”,较为贴切,细读慎思其中不乏真知灼见。 

  真实的历史是若干事件的前后相继,而对历史的总结和归纳乃至描述则取决于观察历史的角度。中国法律史源远流长,通过不同的视角探究我们的法律史,更好的继承传统,面向未来,发扬好中国法的精神,做新时代法律人。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

  周至县人民检察院 房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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