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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检察机关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3日

  目录 

  1.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外来植物齿裂大戟入侵行政公益诉讼案 

  2.洛南县人民检察院诉魏某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3.镇坪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跨省非法取水行政公益诉讼案 

  4.叶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不起诉案 

  5.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 

  6.华阴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治理尾矿库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 

  7.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督促保护子午道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 

  案例一: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外来植物齿裂大戟入侵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秦岭生态保护 生物多样性 外来物种入侵 齿裂大戟 

  【基本案情】 

  汉中市汉台区河东店镇花果村风景区位于秦岭一般保护区,该风景区“转运石”“奋进牛”“望江亭”周边的林地内,有大面积的齿裂大戟生长蔓延。齿裂大戟原产于北美洲,系有毒恶性杂草,被列入我国《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其繁殖能力、适应能力很强,不仅会排挤本地草类,而且会危害禾谷类、大豆、玉米、麦类等多种作物,破坏当地生态平衡,威胁秦岭生物多样性。 

  【调查和督促履职】 

  汉中市汉台区检察院在某短视频平台中发现疑似外来植物齿裂大戟威胁秦岭生态环境案件线索,于20221114日立案。通过现场勘验、询问当地村民、询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查阅资料、咨询专家等方式确定涉案植物为齿裂大戟,危及秦岭生物多样性的案件事实。 

  鉴于齿裂大戟尚未列入《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为依法审慎 bet36体育在线工作,汉台区检察院委托陕西理工大学植物学专家出具专家意见,专家认为在汉中市汉台区河东店镇花果村风景区发现的齿裂大戟系外来入侵植物,入侵级别为三级(共四级,最高级别为一级),经过其连续5年的观察,发现有极大扩散风险,建议抓住时机,在尚未广泛散布之前予以清除。20221118日,汉台区检察院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担任听证员,农业部门、林业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及乡镇政府参加听证,听证员就外来植物入侵的危害性、整治的时效性和科学性等事项形成听证意见。 

  汉台区检察院向区林业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采取必要的风险防控措施,及时消除齿裂大戟对秦岭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的危险。收到检察建议后,林业部门及时前往现场进行查验,组织288人次,铲除60余亩约8吨的齿裂大戟,将其粉碎后予以深度填埋。 

  2023116日,汉台区检察院会同植物学专家赴现场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进调查,发现该区域的齿裂大戟清除工作已经完成。鉴于齿裂大戟生长繁殖能力极强,专家建议春季时再次回访。321日,汉台区检察院会同植物学专家再次前往现场,在涉案林地中未发现齿裂大戟生长,土地已被彻底翻耕、覆土,地上的樱花树长势良好,整改达到了预期效果。 

  汉中市检察院积极向党委汇报检察机关 bet36体育在线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情况。2023226日,汉中市委、市政府印发《汉中市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严防外来物种入侵。 

  在本案的办理过程中,林业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及时向上级汇报,齿裂大戟已被列入陕西外来入侵植物普查名单,由农业农村部门在 bet36体育在线范围内进行普查,为下一步及时更新省、市级农业外来入侵物种目录奠定基础。 

  【典型意义】 

  秦岭是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和具有全球意义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关键地区之一,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事关重大。齿裂大戟虽未列入《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但危害性与其他列入清单物种相当,检察机关积极借助外部智慧,通过举行公开听证会、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及时采取风险防控措施,并推动对相关物种 bet36体育在线省域普查。同时,积极向地方党委汇报法律监督履职中发现的情况,推动形成秦岭生态安全保护合力。 

  案例二:洛南县人民检察院诉魏某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生物多样性 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野生兰花    

  【基本案情】 

  20222月至3月,魏某某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未取得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擅自在洛南县三要镇北司村沟口组和三要街社区西荆组林坡采挖野生兰花40余窝(丛),分株栽植于其承包地内,共计289株。经陕西植物研究所鉴定,其采挖的野生兰花系兰科兰属蕙兰,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魏某某非法采挖兰花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可逆的影响。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洛南县公安局于2022726日向洛南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受理后,检察机关发现魏某某的行为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于727日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在审查刑事案件的同时,发布公告,告知适格主体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审查起诉期间,检察机关加强释法说理,魏某某主动认罪认罚并愿意配合做好相关生态环境修复工作。同年97日,洛南县检察院对魏某某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提起公诉,由于公告期限届满且无适格主体提起诉讼,检察机关同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因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检察机关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同时宣告缓刑,并处罚金2000元;并请求判令其将兰花移栽回原生长地,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并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庭审中,检察机关邀请林业专家向法庭说明,涉案野生兰花更适宜在原生长地生长,且需要通过补种其他国家保护植物进行生态损害赔偿。为了尽快完成兰花移栽,避免生态环境持续受到影响,检察机关与魏某某就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达成调解协议:一是魏某某将289株兰花移栽回原生长地,落实保护责任,并自愿担当法治宣传员,向周围群众进行义务普法宣传;二是魏某某在洛南县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种植20株红豆杉;三是魏某某在市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2022112日,洛南县检察院组织林业专家现场示范指导,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三要镇镇政府工作人员在场见证,魏某某将289株野生兰花移植到原生长地并在洛南县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种植了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20株。1229日,鉴于魏某某移栽的兰花和种植的红豆杉均已成活、生长良好,且已公开道歉,全部履行了协议内容,洛南县法院依据双方和解协议作出民事调解书。1230日,洛南县法院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魏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罚金2000元。 

  【典型意义】 

  生态是统一的自然系统,是相互依存、紧密联系的有机链条。野生兰花和真菌、昆虫以及其他植物关系密切,是秦岭生态系统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非法采挖、移栽兰花,直接破坏兰花生长条件,不利于兰花资源保育繁殖,同时影响多种授粉昆虫生存,对相关动植物的生存环境造成损害。检察机关在依法打击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的同时,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统筹刑事与民事责任,以“刑事制裁+公益诉讼+警示教育+生态修复”的方式,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切实维护野生兰花资源和秦岭生态安全。     

  案例三:镇坪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跨省非法取水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秦巴山区生态环境 水资源保护   非法取水    

  【基本案情】 

  重庆市巫溪县某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建水电站在未取得工程建设许可和取水许可,未办理环评、用地等手续的情况下,2015年至2019年,违法从重庆市巫溪县乌龙乡到陕西省镇坪县华坪镇渝龙村五组小沟子水源地修建取水隧洞,长度约3700米。2019年该公司在渝龙村五组小沟子的取水口修建拦水坝取水发电,所取水源属于地表水。取水口小沟子坝址多年平均流量为0.028m3/s,而电站设计流量为1.6m3/s,导致河水断流,取水口附近的林地、土地遭到破坏,影响当地野生动植物栖息生长环境和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用水。 

  【调查和督促履职】 

  镇坪县检察院在常态化 bet36体育在线秦巴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发现该案件线索,于2022323日立案。向安康市检察院汇报后,成立了由市县两级院业务骨干组成的联合办案组。通过现场勘查、无人机航拍、询问当地村民、询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等方式,查明了案件事实后,镇坪县检察院向镇坪县水利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职责,加大监管力度,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理。  

  同年517日,联合办案组赴现场勘查,发现该公司仍在违法取水。因本案的违法取水问题涉及多部门职责,为凝聚各方合力,推动解决跨省取水问题,检察机关组织召开座谈会,邀请镇坪县政府、水利部门、自然资源部门、林业部门和华坪镇政府参加,推动各部门依法履职。 

  同年523日,镇坪县水利部门向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送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次日,该公司拆除了拦水坝、封堵回填取水口。826日,镇坪县水利部门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取水口封堵回填后,林业部门对取水口处受损林地进行了补植,自然资源部门恢复了取水口附近土地种植条件。 

  同年524日,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当地普遍存在的非法取水问题,镇坪县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政府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进一步规范全县范围内的取水行为。617日,镇坪县人民政府决定在辖区 bet36体育在线为期3个月的非法取水专项整治行动,对制砂、洗车、矿泉水生产、畜禽水产养殖业等行业377个生产经营者的取水用水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发现非法取水案件6件,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件,收缴水资源税5万元,作出取水行政许可、安装取水计量设施4件。 

  2022610日,镇坪县检察院充分发挥陕渝鄂三省(市)毗邻县区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机制作用,邀请巫溪县检察院召开跨省案件研判会,并向该院移送非法取水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件。 

  【典型意义】 

  秦巴山区拥有丰富的水资源,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水源涵养地。针对秦巴山区跨省非法取水行为,检察机关上下联动,组成联合办案组共同办理案件,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对在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多发性问题,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治理的检察建议,推动同类问题系统治理。同时,积极 bet36体育在线跨区划检察协作,协力保障“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案例四:叶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不起诉案 

  【关键词】 

  秦岭林地资源保护   合规整改   异地修复 不起诉 

  【基本案情】 

  叶某某,男,凤县凤州镇某采石厂负责人。 

  凤县凤州镇某采石厂(以下简称采石厂)位于秦岭南麓,成立于2003年,系个人独资企业,主要经营石灰岩开采及销售,企业固定资产740万元,有员工30人。2016531日,经陕西省林业局许可,采石厂获得凤州镇桑园村15.77亩集体林地使用权,期限2年。采石厂于20194月向县林业局申请长期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县林业局审核后层报省林业局审批,20197月,省林业局不予许可,但采石厂仍然占用19.97亩林地从事露天采石作业,破坏了林地,损害了国家利益。该林地林种为防护林,地类为有林地,林种森林类别为国家公益林二级。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202192日,公安机关对本案立案侦查。凤县检察院介入引导取证时发现,采石厂在生产经营中非法占用林地,破坏了生态环境,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于2022414日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并发布公告。 

  2022728日,公安机关以叶某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移送凤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凤县检察院向叶某某告知权利义务,其提出合规整改意愿。因被破坏山体呈刀面、表层无土壤,在原地采取覆土栽植树苗方式恢复林地不具有可行性,涉案企业委托凤县林业勘察设计队制定《异地植被恢复造林作业设计》。108日,叶某某将该作业设计与《合规建设审查申请书》提交凤县检察院。凤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异地补植修复符合相关规定,层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审批同意后,于1026日启动合规考察程序,要求3个月内完成补植工作,且成活率须达补种数的85%以上。 

  同年11月,涉案采石企业成立了企业合规建设领导小组,聘请律师担任合规建设常年法律顾问,建立了企业合规管理制度。异地造林21亩,种植白皮松3200株,成活率达到96%以上。 

  同年1212日,凤县检察院组织林业勘察设计人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现场初核,认为采石场造林情况达到异地恢复标准。1213日,凤县林业局出具验收合格证明文件。1219日,凤县检察院就采石厂整改效果召开听证会,听证员对采石厂 bet36体育在线企业合规和异地修复的效果一致予以认可。 

  20221220日,检察机关对叶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终结审查。 

  【典型意义】 

  凤县全域处于秦岭山脉,森林覆盖率达到80%以上,当地涉矿民营企业较多。检察机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督促涉案企业及时进行异地补种,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同时, bet36体育在线涉案企业合规,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实现双赢。 

  案例五: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 

  【关键词】 

  污染环境罪 危险废物   秦岭生态环境   集中统一履职  

  【基本案情】 

  202018日至9日,蒋某某伙同苟某某、杨某某、陈某某四人在长安区杨庄街道库峪河村某矿洞,使用剧毒物品氰化钠及强碱氢氧化钠非法洗矿,作业期间未采取任何防渗漏措施,导致部分废液直排洞外,造成矿洞内蓄水池和巷道、洞外排水口处均被污染,现场遗留非法洗矿所使用的配套设施及废弃物(液)。经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监测,显示生产操作池、现场外排水、现场采矿洞外排口三个点位水样氰化物浓度超标。矿洞内还存放桶装废液175桶、活性炭19袋、工业强碱氢氧化钠38袋共950公斤、剧毒化学品氰化钠成品原料94袋约2350公斤,存在污染扩散,危及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风险隐患,严重危及秦岭生态环境,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污染事件发生后,生态环境部门于117日委托专业机构对现场遗留的废弃物进行处置,对矿洞内受污染区域进行了消杀和安全处置。79日,委托专业机构对矿洞周边的地表水再次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氰化物、硫化物等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限值。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蒋某某等四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和非法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于2020617日被逮捕,后于202118日被提起公诉。审查逮捕期间,长安区检察院发现该行为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于2020710日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2021118日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通过现场调查、与相关行政机关座谈等方式,查明了案件事实。 

  20208月,长安区检察院分别向长安区某街道办事处、长安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建议长安区某街道办事处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协同长安区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做好非法储存危险废物的处置工作,同时加强属地管理,常态化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日常监管。建议长安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督促长安区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做好处置工作,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建议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联系有资质企业对矿洞内储存的危险废物妥善处置,彻底清除剧毒危险物质,并做好后期周边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确保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围绕各自职责 bet36体育在线工作。长安区某街道办事处积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根据区政府安排,临时铺设4000余米引水管道,做好疑似污染区域附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安全工作,保障群众日常饮水安全。长安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持续跟进、依法督促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将危险化学品处置到位。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部门于116日联合公安机关、长安区某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共同将遗留的94袋氰化物安全转移至潼关县某矿业公司,完成全部危险物质处置工作。长安区检察院派员现场监督遗留氰化物的转移工作。本案共清理含氰废物7.57吨,累计产生处置费、清理费、转运费、应急监测费用共计113.4608万元。 

  2021120日,长安区检察院发布诉前公告程序,公告期满没有适格主体提起民事公益诉讼。33日,长安区检察院向长安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追究蒋某某等四人刑事责任,同时判令被告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连带承担清除污染等应急处置的费用113.4608万元。 

  2021128日,长安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污染环境罪判处蒋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又五个月,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以污染环境罪判处苟某某等三人有期徒刑一年又十一个月至两年不等,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公益诉讼请求。宣判后,蒋某某不服提出上诉,20221012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典型意义】 

  秦岭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是黄河、长江流域的重要水源涵养地。在该区域非法使用剧毒危险物质非法洗矿,不仅严重污染秦岭生态环境,而且给周边群众和下游水源地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检察机关在办理生态环境案件时,采取集中统一履职,一体推进刑事、民事法律责任追究,并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行应急处置和代履行等监管职责,防止污染风险进一步扩大,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秦岭生态环境。 

  案例六:华阴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治理尾矿库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安全生产   尾矿库   预防性公益诉讼 

  【基本案情】 

  蒲峪是秦岭七十二峪口之一,某矿业公司尾矿库位于华阴市孟塬镇蒲峪沟口,在秦岭一般保护区范围内,距离东侧的白龙涧河河道不过百米,北侧下游数百米处即是孟塬镇营里村。该尾矿库于1996年建成投产,是傍山形尾围堰式尾矿库,现坝高6米,设计围堰最大高度8米,总库容约22.9万立方米,属于规模小、高度低、排水系统简单、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的五等尾矿库(共五等,最高级别为一等)。2013年尾矿库停产以后,未依法实施闭库,遇持续降水易造成尾矿库内积水,易引发溃坝,产生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危及下游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19月,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陕西省检察院移送该线索,陕西省检察院将该线索逐级交至华阴市检察院办理,该院于20211018日立案调查。通过现场勘查、询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审查行政机关卷宗材料等方式,查明案件事实后,华阴市检察院向华阴市应急管理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对某矿业公司尾矿库的环境安全隐患依法履行职责,消除安全隐患。 

  收到检察建议后,华阴市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属地镇政府和自然资源等部门召开某矿业公司尾矿库闭库项目协调会,明确了各部门分工,该公司委托专业机构编制《闭库销号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经渭南市应急管理部门审批后,202110月底,华阴市应急管理部门向某矿业公司下发了闭库销号工程安全设计批复,安排专人对施工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某矿业公司投入资金490余万元对尾矿库内矿渣进行削坡、分层碾压,加高加固防洪挡墙,修建库内排洪系统,安装配套监测设施。20221月,华阴市应急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验收,该闭库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华阴市人民政府在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同年8月,经第三方技术机构评定和市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现场复核确认,华阴市人民政府同意对该尾矿库予以销号并公告。销号后,该尾矿库不再作为尾矿库进行使用和监管,由所属企业负责日常安全管理,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土地复垦、地质灾害防治和治理监管等工作,属地镇政府负责安全监督管理。经过自然资源等部门的督促治理,目前该库区复绿面积已达4万余平方米。 

  检察机关以此案办理为契机,推动华阴市应急管理部门对存在同类安全隐患的2个尾矿库 bet36体育在线尾渣清运、工程施工、土地复绿等闭库和治理工作,目前该2座尾矿库闭库工程已通过评审验收。 

  【典型意义】 

  尾矿库是堆存尾矿、保护环境的重要设施,也是具有高势能的人造泥石流危险源,涉案尾矿库如果不依法及时闭库,存在尾矿泄漏、溃坝、环境污染等重大安全隐患,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秦岭生态环境造成威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预防性公益诉讼,推动涉案尾矿库依法闭库,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同时,推动行政机关对其他存在同类问题的尾矿库进行排查和治理,以法治理念、法治方式推进矿山环境治理。 

  案例七: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督促保护子午道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秦巴山区人文遗迹 子午道 跨区划检察 

  【基本案情】 

  子午道是古代从西安翻越秦岭通往汉中、四川及南方其他地区,可供车马通行的重要古驿道,战国时期就已开通。道路北起西安,跨安康、汉中3市,经长安、宁陕、汉滨、石泉、西乡与洋县6区县,全长350公里以上,南接入川古道。现有子午道道路主干线遗址152处。20023月,子午道遗址长安段被确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子午道南段驿站遗址、子午道汉滨段遗址、子午道宁陕段遗址,白勉峡铧炉古栈道遗址先后于20089月、20146月、20188月被确定为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由于保护不当,子午道南段驿站遗址、子午道宁陕段遗址、子午道汉滨段遗址3处省文物保护单位均不同程度存在遗址标志与建设控制地带界桩不完整的问题。宁陕县猫儿梁遗址标志牌被砂石掩埋,菜籽梁镇一处遗址部分垮塌。石泉县谭家湾遗址标志牌周围散落垃圾,生活污水直排周边水渠。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210月,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子午道保护不到位案件线索后交秦岭南麓地区检察院办理,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于2022113日立案,西安铁路运输分院与秦岭南麓地区检察院组成联合专案组办理该案。专案组通过陕西省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指挥中心,远程指挥勘验现场,运用卫星遥感技术与人工智能技术辅助办案,通过走访村民、询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查阅有关文史资料等方式,查明了案件事实。 

  为解决子午道保护问题,秦岭南麓地区检察院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全国人大代表担任听证员,涉案属地文旅部门和镇政府均派员参加,专家现场进行了论证。听证评议认为,文物保护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20221124日,秦岭南麓地区检察院分别向安康市汉滨区、石泉县、宁陕县文物保护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设置相应标志牌、埋设界桩,完善必要保护措施,妥善处置受损遗址,加强周边环境治理。秦岭南麓地区检察院向涉案文物保护单位属地人民政府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加大保护力度,改善遗址周边环境。 

  文物保护部门收到建议后,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补充设立界碑25个、标志牌2块、公示公告栏8块、宣传栏7个;联合乡镇政府对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的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并建立巡查保护长效机制,加大经费投入,完善子午道档案等工作。石泉县文物保护部门印发《古遗址类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规程》等文件,将文物保护工作从子午道遗址扩展至其它3处古遗址类文物保护单位及86处古遗址,实现县域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全域覆盖。 

  20232月,秦岭南麓地区检察院在办理该案过程中,还发现汉中市西乡县的白勉峡铧炉遗址(位于秦岭南麓)、西安市长安区的子午道遗址长安段(位于秦岭北麓)、与子午道相连的入川古道存在同类问题,遂向西乡县文旅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向秦岭北麓检察院移交子午道遗址长安段案件线索,向四川省万源市检察院移交入川古道案件线索。 

  【典型意义】 

  秦岭是中国文化的象征。子午道穿行秦巴山区,是中国山地道路发展史的重要见证,是古代劳动人民改变生存条件,艰苦奋斗的智慧结晶,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和社会价值。检察机关聚焦秦岭人文遗迹保护问题,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检察指挥中心作用,通过卫星遥感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等方式调查取证,综合运用诉前磋商、专家论证、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等方式一体化能动履职,以“我管”促“都管”,推动子午道整体、系统保护,为秦岭生态环境和人文遗迹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部 

  编辑:郑敏娜 校对: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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