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省检察院直属分院、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联合召开环境资源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发布会。省检察院直属分院负责同志通报了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办理情况,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负责同志发布了10件典型案例并主持发布会。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环资庭负责人、省检察院直属分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现场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了解,2021年以来,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50人,提起公诉204人,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15件,立案31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24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4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9件,督促缴纳生态修复金248万余元,恢复生态面积1400余亩,补植树木25000余株,增殖放流鱼苗117万余尾,积极能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监督职责。西安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共审理环境资源案件613件,审结569件。其中,审结刑事案件98件,涉案149人,审结民事案件49件,审结行政案件386件,审结公益诉讼案件36件,审结生态损害赔偿案件2件,依法判令生态环境损害者支付修复金1.7亿余元,投入修复基金25万余元,补植复绿48.7亩,增殖放流鱼苗2万尾,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双方在办案中坚持用“长牙齿”的法律监督手段,综合运用三种法律责任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行为,同时依法履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职责,维护公益。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服务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践行恢复性司法,最大程度恢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资源。
本次发布会发布的10件典型案例涉及毁坏农用地、盗伐林木、非法采砂、河道保护、垃圾污染、危废污染、非法狩猎、文物保护等,既有检察机关单独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有检察机关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案件类型全。同时聚焦生态环境领域社会关切热点,涉及土壤、水资源、森林、动物、人文遗迹等,生态环境要素多样。这些案件的成功办理,既展示了检法两级院以司法之力保护生态环境的成果,也展现了检法两级院推动多元协作共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使命担当。案件办理中,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西安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探索出司法确认、检察+碳汇、劳务代偿、巡回检察、巡回审判等办案模式,总结出一批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做法和制度,发挥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引领示范作用。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
编辑:郑敏娜 校对:王瑾 审核:祝长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