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丹凤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重大跨省网络非法经营烟草案被依法判决,徐某某、王某某、张某三人被该县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六年半、五年半、四年半有期徒刑,并处30万元、10万元、3万元罚金。
2021年至2023年,徐某某、王某某、张某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非法收购、销售烟草专卖品,从全国各地收购烟草,以邮递方式出售给二百多名客户,通过微信、银行账户、支付宝账户转账等方式收取金额,非法销售金额近2000万元。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三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
来源:丹凤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李丹斌 张婷
编辑:聂蕊
校对:李丹斌 张婷
审批:李丹斌 签发:李丹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