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我院召开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培训暨工作推进会。会上,认真组织全体干警再次全文学习《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传达学习了省市县政法委关于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安排部署以及最高检有关违反“三个规定”的典型案例。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对落实“三个规定”重大意义的思想认识,预防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保障检察人员公正司法、依法履职的“护身符”,要学习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报告记录制度,坚持执纪从严,以身作则,用认真的态度常抓不懈。
会议要求,一是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推动和示范引领作用,部门负责人要压实责任,带头记录报告。检务督察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推进,定期分析通报长期“零报告”人员,提升填报数量和质量。二是全体检察人员要积极落实“三个规定”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月报告制度,做好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将该项工作纳入平时考核内容。三是要持续强化警示教育,用好典型案例通报以案说纪、以案为鉴,严防不正当接触交往,主动如实填报记录。
来源:丹凤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杜雨蔚
编辑:聂蕊 校对:杜雨蔚
审批:雷雨 签发:张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