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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公开听证+宣告送达 公益诉讼守护河道行洪安全

发布时间: 2024-09-18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对河道的监管力度,督促相关企业和个人尽快拆除船只和违建房屋,切实保障河道行洪安全。”9月14日,在山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的行政公益诉讼听证会上,行政机关代表就河道行洪安全问题当场作出承诺。


9月4日,山阳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提供的线索,称山阳县漫川关镇猛柱山水电站库区停放大型船只,存在安全隐患。该院干警立即赶往现场走访核实,经调查,发现四条船只是在7月19日被洪水从上游冲至于此,其中一条大型采砂船撞击大坝,导致大坝桥体、桥墩、闸门等损坏。此外,库区上游还有个人搭建的水上简易住房,住房周边停放了多条用于捕鱼和载人的小型船只。该水电站下游流经山阳县漫川关镇、湖北省上津镇,上游水库安全隐患对下游沿岸居民的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威胁。

为解决上述河道行洪安全问题,山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全长俊主持,特邀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参加。听证会上,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法律依据等,相关行政机关和企业负责人对事实情况进行了说明,参会人员对检察机关主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督促行政机关履行水库行洪安全监管职责给予充分肯定,并针对河道生态环境监管、保护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山阳县人民检察院现场向相关行政机关公开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建议其立即清除违法停放的船只和拆除违建房屋,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河道巡查和监管,做好行洪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愁难盼,以检察履职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守护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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