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照“五个再一遍、三个大起底”工作要求,我院以配合中央督导组督导检查为契机,再次组织对2016年以来所办理的所有刑事案件进行了彻底的翻查“大起底”。
前期,我院对涉黑涉恶类罪名案件76件123人进行逐一翻查,发现7条线索,经研判后及时移送县扫黑办及县纪监委。近日又专门印发《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黑恶和刑事案件大起底”要求的通知》,要求全体员额检察官对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25日所办的所有刑事案件进行逐一翻查、逐一签字背书,翻查内容包括案中是否存在涉黑涉恶线索,是否存在“关系网”“保护伞”,是否存在公职人员贪腐等问题。对经确认翻查的案件,严格落实签字背书制度,由员额检察官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通过刑事案件全覆盖“大起底”式的翻查方式,确保黑恶势力无处藏身,切实做到有黑必扫,除恶务尽,进一步推动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