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柞水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召开了黄某销售假药行刑反向衔接案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承办人通报了案件情况,介绍了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关于“小过重罚”“过罚不当”案答记者问的情况。案件当事人黄某销售两盒假药共获利100余元,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应该承担10余万元的罚款,与行政处罚“过罚相当”的基本原则不相适应。行政处罚所适用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要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通过本次听证会,促使行政机关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过罚相当”,避免“小过重罚”。柞水县人民检察院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听证的方式凝聚各方共识,解民忧化心结,不断推动行政检察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