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中旬,柞水县人民检察院收到被建议行政单位关于“两卡”犯罪信用惩戒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的回复,这是该院运用数字检察模型成功办理的第一案。为深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柞水县检察院结合涉“两卡”犯罪个案和类案办理特点,积极运用陕西省院“两卡”犯罪人员未停止办理非线下业务以及信用惩戒未被记录法律监督模型,挖掘问题线索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从源头遏制减少电信网络犯罪的发生。
柞水县检察院在运用该数字检察监督模型过程中,认真对2023年以来办结的17件涉“两卡”电信诈骗案件是否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信用惩戒处罚进行数据碰撞比对,发现21人涉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犯罪人员惩戒记录未被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此情形不仅不利于全面彻底打击惩治犯罪,也不利于遏制电信诈骗犯罪的高发势头。针对此问题该院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被建议单位现已充分采纳该建议并履职回复到位。该案的成功办理对于督促职能部门积极履职、主动参与社会治理,预防减少电信诈骗类案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今后工作中,柞水县检察院将不断更新监督理念和办案理念、增强数据监督意识,积极探索对高检院、省院数字检察中心刑事检察工作中数据监督模型的研发和运用,向科技要监督力和监督效果,抓前端、治未病,力争从源头减少预防犯罪发生,为老百姓提供高质效司法服务,为平安柞水建设贡献检察力量。